最近央行總裁「因為預售屋會帶動房屋的價格上漲,就是像石油的期貨會影響石油的現貨一樣。」一席話,緊接著陸續有立委提出預售屋炒作問題必須加以遏止之議題,而另一方面財政部委託研究報告也指出,預售屋為目前房市炒作的關鍵因素,部分建商或代銷業者透過特定專業投資客,以預售訂購單,亦即「紅單」轉售方式炒作房價,因此,建議將預售屋納入奢侈稅的課徵範圍。
惟財政部認為奢侈稅係針對不動產,包括土地及地上建物之短期交易課稅,預售屋尚未興建完成,其間交易只是權利,並非實體的不動產;其次,目前國稅局已持續查核預售屋買賣交易,只要掌握房仲資料及資金流程,即可據以核課,並且所得稅最高稅率40%,比奢侈稅10%至15%還要高,因此不贊成將預售屋納入奢侈稅課徵範圍。
不論各方看法如何,大家所最關心的應是一旦投機客一再藉買賣預售屋炒房,必定會讓更多人買不起房子,因此,咸認預售屋應納入奢侈稅課徵範圍。
不過如就實務現況加以探討,預售屋「紅單」轉售其實只是一張預售訂購單轉手之間賺取一筆權利金而已,並非已經與建商簽訂預售屋買賣契約之後再行轉售,並且其間價差通常都會以現金方式交付,很難查核得到買賣交易之「權利金」,主要原因在於該建案尚未取得建造執照,依現行法令規定,不可進行預售,因此,這類交易大都是透過銷售人員私下進行;其次,目前一般建案大都委託代銷公司銷售,因此,在尚未取得建造執照之前,代銷公司通常都會預先進行潛銷,尤其是在景氣向上階段,大都預期房價還有上漲空間,加以大型建案通常都會採取分期銷售方式,而在後期定價必定高於前期之經驗法則下,再加上「恐嚇式」的行銷手法,例如一字頭房價即將消失之廣告訴求,桃竹地區「紅單」滿天飛早已不是新聞。
然而,縱然將預售屋列入課徵奢侈稅範圍,就能解決高房價問題?一般年輕人或中產階層就能買得起一戶安身立命的棲身之所?
眾所皆知,這一波長達十年的房地產景氣,除長期低利率與資金氾濫之外,M型社會有錢人那一端在沒有更好的投資機會,尤其是在當前房地產持有成本偏低,加以政府依舊缺乏整體住宅政策規劃之情況下,囤房、養屋、養地之風實在很難消弭,因此,當務之急除應積極朝「以量制價」方向思考,例如促使大量空餘屋出租出售,並且多興建一些合宜住宅之外,更應就稅制改革方面積極規劃,否則單就奢侈稅課稅議題打轉,高房價問題必然還是無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