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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18 01:37:25瀏覽33|回應0|推薦1 | |
『高雄颺理律師事務所』高雄律師劉家榮律師 沈志祥律師 黃韡誠(黃磊)律師 違法捕獸鋏現蹤 林管處要查
花蓮市近郊的鯉魚山步道最近有民眾發現流浪犬遭捕獸鋏夾傷,花蓮林管處立即請森林暨森林暨自然保育警察隊花蓮分隊及南華工作站加強查緝,處長張彬表示,未經許可裝設捕獸鋏,已觸犯野生動物保護法。 花蓮林管處月中接獲民眾通報,到場查看發現流浪犬遭獸鋏夾傷,立即協助脫困。 林管處指出,「野生動物保育法」禁止使用捕獸鋏捕捉動物,雖然部分區域有民眾種植作物,法條內也規定民眾為了防範野生動物危害農作物或基於原住民傳統祭儀等需求,可使用捕獸鋏,但未經過主管機關許可,不能使用捕獸鋏,違規民眾最高可處7萬5千元罰金。 依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沒有經過主管機關許可而獵捕保育類動物,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罰金最高到100萬元。 張彬呼籲,花蓮的自然生態屬於大家的,假日到步道健行時,如果發現盜伐、盜獵或濫墾,可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0930。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6804374.shtml 『颺理法律事務所』高雄律師-劉家榮律師.沈志祥律師 黃韡誠(黃磊)律師 高雄市鼓山區明誠四路8號6樓 07-5222991法律諮詢專線 颺理律師事務所網址:http://www.youngli.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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