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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30 00:32:15瀏覽33|回應0|推薦1 | |
『高雄颺理律師事務所』高雄律師劉家榮律師 沈志祥律師 黃韡誠律師 遺贈稅免稅額 連四年不變
財政部確定明(101)年繼承及贈與的免稅額及扣除額均維持不調整。個人的遺產免稅額仍是1,200萬元;贈與免稅額每人每年220萬元,連續第四年不變。
由於累計消費者物價漲幅未達10%的調整門檻,繼承及贈與的各項扣除金額,與免稅額一樣,明年也不會調整。 例如遺產稅的配偶扣除額仍為445萬元。遺產及贈與稅各項扣除額,上次調整是94年,至101年已第八年未調整。 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遺產稅及贈與稅的各項免稅額、扣除額,視消費者物價指數連動調整,當累積物價指數漲幅達10%時,扣、免額即須依物價漲幅調動。 財政部表示,遺產及贈與稅的免稅額、扣除額調整基期不同,但兩者累計漲幅都未達10%門檻,因此明年繼承或贈與案件,仍按今年免、扣額計算。 以免稅額為例,遺產及贈與稅法在 遺贈稅的各項扣除額上次調整年度是94年,當年度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99.02,累計至100年的物價漲幅是7.76%,也未達10%調整門檻,因此101年的減免金額維持不動。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0/6747852.shtml 『颺理法律事務所』高雄律師-劉家榮律師.沈志祥律師 黃韡誠律師 高雄市鼓山區明誠四路8號6樓 07-5222991法律諮詢專線 颺理律師事務所網址:http://www.youngli.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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