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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26 00:25:42瀏覽71|回應0|推薦0 | |
『高雄颺理律師事務所』高雄律師劉家榮律師 沈志祥律師 車險保費 不准再拖欠 產險公會推「見費出單」制度 個人險優先適用 民眾購買車險,不能再拖欠保費了。產險公會將推動「見費出單」制度,也就是一定要收到保費,才會出保險單,包括車險、住宅火險等個人險,將優先適用。 產險公會理事長戴英祥表示,有時保戶已經繳了保費給車商保代,車商保代卻拖欠,遲遲不繳給保險公司,甚至當成周轉資金,時常讓保險公司面臨收不到保費的風險。 戴英祥說,中國人的交易習慣就是賒帳,這對產業發展不利,公會將積極推動見費出單制度,希望能整頓市場秩序。 戴英祥表示,見費出單制度將由個人險先行,尤其是車險。至於企業投保的商業火險、工程險等,因為保費龐大,企業分期繳交保費,保險公司還可接受。 兩岸四地保險業交流與合作會議昨(16)日在台北舉行,大陸產險業已推動三年見費出單制度,成效良好,因此,大陸代表團特地以見費出單制度為題,與台灣業者經驗分享。 大陸業者表示,產險保單的保險責任起期,必須在保費入帳確認訊息後,應收保費得到有效控制,仲介的銷售通路市場行為也得到規範,促進產業健康發展。 台灣產險業者表示,這幾年車險保費收繳狀況不是很好,有人拿客票、有人拿遠期支票,也有人拖很久才繳保費。保險公司為了競爭,往往「先出單先贏」,再慢慢收保費。 業者開玩笑說,台灣有14家產險公司承作車險,如果向甲公司投保,拖了一個月不繳保費,被甲公司停止保單效力後,再向乙公司投保,再拖一個月不繳保費,這樣輪下來,一年12個月,每個月都可以有車險保障,卻沒有繳交一毛錢。保戶萬一車子撞車了,趕緊繳交保費,因為保單早就生效,保險公司還是必須理賠。 由於車險大多透過車商保代銷售,也由車商保代幫忙收保費,因此,產險公會也希望車商保代能配合「見費出單」制度。否則保戶繳交保費給車商保代,結果車商保代挪作他用,產險公司沒收到保費,但因保單仍然有效,發生事故還是要理賠,對產險公司不利。 資料來源:http://money.udn.com/wealth/storypage.jsp?f_ART_ID=251127 『颺理法律事務所』高雄律師- 劉家榮律師. 沈志祥律師 高雄市鼓山區明誠四路8號6樓 07-5222991法律諮詢專線 颺理律師事務所網址:http://www.youngli.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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