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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酒測程序瑕疵…酒駕免罰
2011/11/24 00:40:42瀏覽161|回應0|推薦0

『高雄颺理律師事務所』高雄律師劉家榮律師 沈志祥律師

 

  酒測程序瑕疵…酒駕免罰

 

張姓男子酒後騎車,遇到警方攔檢,酒測值達0.37毫克,被罰22500多元。張男不滿提出抗告,表示他酒後未超過15分鐘,員警不讓他漱口就施測,數值不準確,板橋地院認為程序有瑕疵,酒測值可能受口腔殘留的酒精影響,因此撤銷處分。張男幸運成為酒後騎車,卻免罰的案例。

 

根據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的「執行取締酒後駕車標準流程說明」,員警實施酒測前,應該先確認受測者飲酒結束已過15分鐘,若未滿15分,受測者有權要求漱口,避免口腔殘留酒精。

 

據了解,新北市張姓男子,去年418下午,在板橋區一家檳榔攤喝完藥酒後騎車離開,下午444分在50公尺外的巷口遇到臨檢,劉姓員警聞到他滿身酒味,要求他酒測。

 

員警當時表示法律未規定酒測等候時間,也不讓張漱口,於455分要求張酒測,測出數值達0.37毫克,警方開單告發。

 

劉姓員警說,張當時自己預估440分就喝完酒,他認為酒測時已超過15分鐘。法官認為,員警沒有照流程,就急於酒測,酒精還未揮發;且酒測器日期也誤植為「日」,法官認為連串瑕疵,影響公正性,因此撤銷處分。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6735621.shtml

 

『颺理法律事務所』高雄律師- 劉家榮律師. 沈志祥律師

高雄市鼓山區明誠四路86 07-5222991法律諮詢專線

颺理律師事務所網址:http://www.youngli.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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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youngli&aid=58676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