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高雄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司法官貪汙案 承審法官私會被告遭停職
2011/11/20 00:48:31瀏覽66|回應0|推薦0

『高雄律師颺理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 沈志祥律師

 『高雄律師颺理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 沈志祥律師 

 

    司法官貪汙案 承審法官私會被告遭停職 

 

震驚各界的司法官集體貪汙案,上訴二審竟再爆發風紀案。承審法官宋明蒼本周二被人撞見與被告房阿生在高院訴訟輔導處不當接觸,司法院長賴浩敏大怒,決定將宋明蒼停職,移送監察院。

法官不得與案件當事人私下接觸,是基本行為規範,宋明蒼不但在法庭外與當事人接觸,更親自協助處理訴訟事項,許多法官都說不可思議。宋明蒼是否涉貪,司法院已移送廉政署調查,司法官集體貪汙案也要重新分案。

 

司法院移送書還指宋明蒼判決品質不佳、敬業精神不足,去年以來至少有廿幾件判決被發現內容草率,審判長要他改正錯誤,宋反而要對方「自己拿回去寫」。監察院如果認為宋應受彈劾,將移送公懲會,最重可以撤職。

 

張炳龍、陳榮和、蔡光治、房阿生等前任司法官貪汙案開庭時,房阿生「請教」合議庭,當初收受的兩百萬元賄款已退還中間人,是否還要宣告沒收犯罪所得?

 

審判長洪光燦要被告和律師自行研究相關法律問題,合議庭不能教他們怎麼做;一旁的受命法官宋明蒼卻當庭「建議」他們,聽說一審有種作法是先將錢提存法院,待案件確定再處理。

 

周二上午,房阿生帶著兩百萬元台支本票送到高院收發室,要求開立收據,訴訟輔導人員詢問書記官意見;沒想到,宋明蒼竟親自跑下樓協助房阿生處理此事,協調後將台支本票由律師以訴狀方式遞送法院。

 

高院某位法官行經訴訟輔導處,意外看到宋明蒼和房阿生在說話,立即報告院長。院長要求政風人員調出監視錄影帶,確認兩人不當接觸。錄影帶顯示兩人交談長達半小時,但並無聲音,無法確認兩人是否談及敏感內容。

 

高院昨天召開紀律委員會,宋明蒼解釋他只是幫老同事的忙,又是在法院公開場合見面,過程坦蕩蕩,沒有任何不法。不過有法官質疑,難道每名當事人私下要求幫忙,宋明蒼都這麼熱心上第一線協助?

 

據指出,一般被告要繳交犯罪所得、換取減刑,可以透過律師遞狀或直接送到法院收發室,不可能由承審法官教當事人如何處理,甚至出面協助。高院認為宋明蒼違犯情節重大,決議移送司法院議處。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6728057.shtml

 

『颺理法律事務所』高雄律師- 劉家榮律師. 沈志祥律師

高雄市鼓山區明誠四路8607-5222991法律諮詢專線

 颺理律師事務所網址:http://www.youngli.tw/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youngli&aid=5855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