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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5 01:41:02瀏覽108|回應0|推薦0 | |
『高雄颺理律師事務所』高雄律師劉家榮律師 沈志祥律師 偷錄開庭內容 原告變被告
游姓男子與人發生車禍,雙方互控傷害。士林地檢署傳訊他以告訴人身分出庭,他竟拿錄音筆偷錄開庭內容;這個舉動讓他從原告變成被告,檢察官當場發現制止,依妨害秘密罪嫌將他緩起訴。 今年3月,游姓男子和黃姓女子騎機車相撞受傷,互控傷害,警方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7月20日,檢察官吳爾文以告訴人身分傳喚游,黃女以被告身分應訊。檢方發現游的背包側袋紅光閃爍,指示法警搜查找到錄音筆。 游辯稱不小心開啟錄音筆,後來改口承認想錄下開庭對話,和黃女談和解。由於偵查不公開,檢方決定主動分案偵辦。最近給游緩起訴1年處分,接受2小時的法治課程,讓他有所警惕。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6714289.shtml 『颺理法律事務所』高雄律師- 劉家榮律師. 沈志祥律師 高雄市鼓山區明誠四路8號6樓 07-5222991法律諮詢專線 颺理律師事務所網址:http://www.youngli.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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