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高雄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債清條例 開協商新管道
2011/11/06 00:49:25瀏覽83|回應0|推薦0

『高雄律師颺理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 沈志祥律師

 

 債清條例 開協商新管道  

 

行政院院會今天通過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修正草案,未來卡債族協商大門解禁,不限銀行為前置協商唯一管道,也可選擇當地法院,或是鄉鎮市調解委員會進行前置調解。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這次修法,將現行「不可歸究於己」不履行償債原因,作為法官裁定更生要件,修訂為債務人若連續三個月入不敷出,可裁定同意重建更生,有助提升更生案比例。 

 

免責規定方面,這次明定門檻,在聲請清算前二年內,因為消費奢侈商品及服務,賭博或其他投機行為,消費負債總額超過兩年期間可用餘額的一半,或所負債務超過目前債務的半數,法院不得裁定免責。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自民國97年施行迄今,已經有三年時間,各法院受理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仍時有爭議,這次修正希望有助卡債族提高更生,以及清算後的免責比率。這次修法主要是增訂,債務人於聲請更生或清算前,除現行前置協商程序外,也可以向法院或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聲請債務清理的調解。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6694244.shtml

 

『颺理法律事務所』高雄律師- 劉家榮律師. 沈志祥律師

高雄市鼓山區明誠四路86 07-5222991法律諮詢專線

颺理律師事務所網址:http://www.youngli.tw/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youngli&aid=5815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