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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律師劉家榮律師』無聲電話騷擾 拘役70日、賠4萬
2011/10/31 00:46:53瀏覽179|回應0|推薦0

『高雄律師颺理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 沈志祥律師

 

 無聲電話騷擾 拘役70日、賠4 

 

南投縣民高姓男子對弟媳吳婦暴力相向,經法院核發通常保護令,未料高連續打3通「不出聲」的電話騷擾弟媳,又在弟媳住家外窗戶偷偷錄音,經被害人提出告訴,他辯稱是幫母親買藥才打電話,但二審法官認為他直接把藥交給母親就好,何必不出聲?二審判決他給付弟媳精神慰撫金4萬元。

 

判決書指出,高男與弟媳吳婦不睦,去年5月對吳婦施以暴力,經吳婦向法院聲請民事通常保護令獲准,裁定他不得對吳婦騷擾、接觸的聯絡行為,有效期間1年。

 

未料高男於今年21727日清晨、27日晚間,連續撥打弟媳住家電話、或弟媳的手機,吳婦接起後,高男則不出聲音,數度騷擾弟媳,違反保護令。

 

228晚間,高男持錄音機躲在弟媳位於南投縣埔里鎮住家窗戶外,對屋內的母親、弟弟、弟媳偷偷錄下談話內容,經弟媳發現後出門制止,高男還對弟媳說,「我把妳錄音了,要注意喔!」

 

吳婦提起告訴,一、二審法官查出高男先後4次違反保護令,依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將他判處拘役70日。吳婦以高男違反保護令,造成她精神受傷害,請求賠償9萬元。

 

高男辯稱他與弟媳同為一家人,並無深仇大恨,但弟媳卻懷恨在心,不肯原諒他,認為自己很冤枉,他辯稱媽媽與弟媳住在一起,媽媽年邁生病要拿藥,或是欠什麼東西,都會叫他去買,但他打電話去,弟媳接到電話,就說他騷擾她,真是有理講不清。

 

法官查出高男在警訊時僅承認「只打過1次」,至二審審理時承認打過3次,若是他的媽媽叫他買藥或買東西,應直接將藥品、及所購物品交給媽媽即可,何必打「不出聲」的電話,侵權行為造成弟媳精神受極大痛苦。

 

 

資料來源: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6684171.shtml#ixzz1cHBVtFwSPower

 

『颺理法律事務所』高雄律師- 劉家榮律師. 沈志祥律師

高雄市鼓山區明誠四路86 07-5222991法律諮詢專線

颺理律師事務所網址:http://www.youngli.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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