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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人三字經、死胖子 被打還判罰3千
2011/09/28 00:41:37瀏覽73|回應0|推薦0

『高雄律師颺理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 沈志祥律師

罵人三字經、死胖子 被打還判罰3

謝姓男子與劉姓男子發生行車糾紛,謝男下車和對方理論時,罵對方「幹xx,死胖子」,他被打傷還遭判罰錢,法院一審依公然侮辱罪判處他罰金3000元,他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維持原判,裁定緩刑二年,全案定讞。 

謝姓男子上訴堅稱,他當時沒有辱罵對方,他只是以揶揄口氣應對,完全沒有辱罵字眼。 

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李慶松說,只罵一句「三字經」就很嚴重,在公開場所國罵,一定構成公然侮辱,如果單純一句「死胖子」,則需評估說這句話的人,是否有貶損別人社會地位的意思。 

台中高分院法官認為,謝姓男手在行車糾紛後,當場罵對方「幹xx,死胖子」,依社會通念,這二句話已足以貶損他人的社會評價和尊嚴,這是輕蔑他人、使人難堪之詞。 

去年814晚上,謝姓男子開轎車經過台中市區,劉姓男子開車在後方按喇叭,謝男停車與對方理論,二人發生口角,謝男站在路中,在人來車往公共場所下,罵對方「幹xx,死胖子」,劉姓男子感受難堪、不平,出手打謝男,謝男受輕傷,告對方傷害,法院審理時,他撤回告訴,但後來被對方告公然侮辱。 

謝姓男子表示,當初發生行車糾紛,他因被對方按喇叭,下車要和對方說清楚原因,雙方理論時語氣尚稱平和,但對方竟突然出手打人,造成他受傷,他告對方傷害,雙方後來和解,不料,他反被對方捏造事實告公然侮辱。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661499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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