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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法律文摘】未繳空屋管理費 遠雄判賠定讞
2014/10/14 01:30:03瀏覽72|回應0|推薦0

『高雄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法律文摘】未繳空屋管理費 遠雄判賠定讞

 

 

 

 

『高雄律師颺理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

 

 

『高雄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法律文摘】未繳空屋管理費 遠雄判賠定讞

 

 

遠雄建設在新北市三峽區興建的遠雄耶魯大廈,未繳空屋管理費給大廈管委會,被管委會告上法院。遠雄辯稱,已付900萬元公共基金,應從中抵扣。最高法院認定,公共基金和未售出的空屋管理費是兩回事,不能互抵,昨天判決遠雄應繳管理費205萬元給大廈管委會,全案定讞。

 

 

遠雄耶魯大廈社區共有1024戶,管理委員會提告指出,遠雄建設仍是社區大樓尚未出售空屋的所有權人,遠雄在銷售期間使用公共用電亮燈、使用公用設施帶人看屋促銷,卻欠繳16個月空屋管理費。

 

 

遠雄辯稱,已提撥公共基金904萬元,用於大廈管理維護事項,可扣抵管理費;其次,就算要繳管理費,遠雄與個另住戶簽訂的房屋買賣契約約訂,遠雄擁有的尚未出售空屋只要繳一半管理費,不需繳全額。

 

 

法院審理指出,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大樓起造人應按工程造價比例提列費用,設置公共基金供管委會使用;空屋未售出,建設公司亦須繳交管理費。因此,提列公共基金是遠雄的義務,與繳交空屋管理費不同,不能相互扣抵。

 

 

 

資料來源:http://udn.com/

 

 

『颺理法律事務所』高雄律師-劉家榮律師

高雄市鼓山區明誠四路86 07-5222991法律諮詢專線

颺理律師事務所網址:http://www.youngli.tw/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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