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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法律文摘】單車放4年沒騎過 被送修放回…提告無罪
2014/09/26 01:40:41瀏覽34|回應0|推薦0

『高雄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法律文摘】單車放4年沒騎過 被送修放回提告無罪

 

 

 

『高雄律師颺理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

 

 

 

『高雄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法律文摘】單車放4年沒騎過 被送修放回提告無罪

 

 

基隆市林姓男子去年以為停在公寓地下室的單車沒人要,送修後停回原處上鎖。事後車主發現單車被人動過,報警處理,不過,法院認為他若要偷車,不可能又停回原處,判他無罪。

 

 

判決書指出,曾姓女子將單車停放在公寓地下室長達4年未曾騎過,車體布滿灰塵,去年91發現單車失竊,3天後見單車又停回原處且上鎖,於是報警處理。警方會同她逐層詢問住戶,告知單車擋住行車動線,可否下樓移車?林男因下樓開鎖,被警方逮捕。

 

 

檢方依竊盜罪嫌起訴林男,但他否認偷車,供稱,當初停機車時不慎把單車撞倒,曾詢問過房東,因房東表示可能是沒人要的,太占空間,建議丟掉它。

 

 

他原先想丟掉單車,恰見附近有修車行,於是花1020元更換輪框及內胎,再將單車牽回原處。因擔心公寓大門一向沒關,外人會偷車才上鎖,並將鑰匙交給房東,告知有人找車時,就開鎖歸還。法官審酌他無竊盜犯意,判他無罪。

 

 

 

資料來源:http://udn.com/

 

 

 

『颺理法律事務所』高雄律師-劉家榮律師

高雄市鼓山區明誠四路86 07-5222991法律諮詢專線

颺理律師事務所網址:http://www.youngli.tw/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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