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高雄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法律文摘】雜草擋路摔車致死 國賠定讞
2014/09/25 00:05:09瀏覽47|回應0|推薦0

『高雄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法律文摘】雜草擋路摔車致死 國賠定讞

 

 

 

 

『高雄律師颺理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

 

 

『高雄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法律文摘】雜草擋路摔車致死 國賠定讞

 

 

新北市陳姓男子3年前騎機車行經蘆洲環堤大道,企圖從右側超越前方的大卡車,因路邊雜草過高侵入車道,他為閃躲雜草踩煞車,車道上有泥沙而打滑摔倒,反被卡車輾斃。

 

 

陳男父母控告新北市政府未保持路面乾淨,應負國賠責任,最高法院判決新北市府應賠償陳男父母245萬多元,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2011127上午8時許,陳男騎機車在蘆洲區環堤大道往三重方向跟在一輛大卡車右後方,突然打滑向左摔倒,被大卡車右後輪輾過頭胸腹部,送醫不治。

 

 

法院調查,依據路邊監視畫面顯示,陳男當時企圖從右側超越大卡車,但被侵入車道的路邊雜草阻擋,陳煞車閃躲時剛好路面有乾燥泥沙因而打滑倒地。

 

 

卡車司機被認定無過失責任,先前已獲判無罪定讞。

 

 

新北市府辯稱,市府定期清潔路面,但載運泥沙或砂石的卡車經常汙染路面,而陳男騎車上路前有吃感冒藥,可能影響操控能力。

 

 

法院依據警方拍攝的車禍現場照片顯示,車道邊雜草高度已達成人肩部,雜草不僅占用路肩還侵入車道,並非短期形成,且車道上淤積泥沙未掃除,市府顯有過失。

 

 

法院認為,雖然市府應負國家賠償責任,但陳男違反交通規則,不從左側超車卻違規從右後方超車,應負擔三成過失責任。

 

 

法院據此判決,新北市府扣除陳男父母已領的強制險理賠金,須再賠償共245萬多元,全案定讞。

 

 

 

資料來源:http://udn.com/

 

 

 

『颺理法律事務所』高雄律師-劉家榮律師

高雄市鼓山區明誠四路86 07-5222991法律諮詢專線

颺理律師事務所網址:http://www.youngli.tw/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youngli&aid=17541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