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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19 03:00:20瀏覽110|回應0|推薦0 | |
『高雄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法律文摘】被嗆傳送大笑貼圖 告恐嚇判無罪
『高雄律師颺理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
『高雄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法律文摘】被嗆傳送大笑貼圖 告恐嚇判無罪
彭姓女子欲向黃姓女房東討回預付的18萬元租金,以LINE傳訊息嗆「我朋友黑白二道都很熟」、「請警察或兄弟幫忙處理」,挨告恐嚇罪,法官發現黃女回傳大笑貼圖,認定黃女並未心生恐懼,反而傳送充滿嘲笑、挑釁意味濃厚的訊息,判彭女無罪。
法院調查,黃女在自用透天厝一樓經營美髮院,將二樓出租,擔任教職的彭姓女子(34歲)去年8月底向她承租,預付1年租金18萬元,但遲遲沒拿到鑰匙,想終止租約、討回全額租金,多次催討沒下文。
彭女去年
彭女不滿黃女已讀不回,隔日再要求還錢,嗆朋友是律師、檢察官及「認識竹聯幫中壢的大哥」。黃女報警提告恐嚇,檢方以她收到LINE訊息就報警,心生恐懼而起訴彭女。
法官查出黃女報案後,回傳LINE給彭女「您不用再費心了,我們法院見」,令彭女氣得回以「妳真的太狡猾了」等,黃女接著傳送「美利達單騎樂活」的大笑貼圖,小男孩以手指對方大笑,並有「哈哈哈」字樣。
黃女說,「貼圖沒有任何意思,只是隨便點,不代表當下心情」,但法官認為,黃女經過審慎思考才回覆「法院見」,接續傳的貼圖豈是不加思考、任意傳送?且黃女如感到畏懼,大可不再回應,卻立即回覆充滿嘲諷、訕笑意味的貼圖,顯見並未心生恐懼,判彭女無罪。
資料來源:http://udn.com/
『颺理法律事務所』高雄律師-劉家榮律師 高雄市鼓山區明誠四路8號6樓 07-5222991法律諮詢專線 颺理律師事務所網址:http://www.youngli.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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