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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10 00:56:11瀏覽51|回應0|推薦0 | |
『高雄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法律文摘】國道超速?天暗可能誤認 免罰
『高雄律師颺理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
『高雄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法律文摘】國道超速?天暗可能誤認 免罰
新竹縣張姓男子今年1月駕車行經國道中山高三義路段,警方以雷射槍測到他超速
今年
張男認為,當時國道上有其他車輛等速前進,警方提供的測速槍畫面僅有車燈,無法辨識車輛車型、車號等,至於警方聲稱測速槍從瞄準偵測至攔停,都未離開員警視線,但違規地點至攔停點距離達3點
舉發的國道警方表示,警員使用的雷射槍測速器,以雷射光束瞄準鎖定單一受測目標偵測,不受其他車輛干擾,定期送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定合格,過程未離開員警視線,且只有一輛白色車,沒有認錯,因違規地點在南向
法官認為,測得超速車輛後,負責操作儀器的警員再上車,自後追趕,從發現超速車輛、進入警車駕駛座內,過程難保持同視線,且同路段亦有其他車輛,清晨6點多,天色尚暗,車速又快,警員如何明確辨識?證詞顯然有疑義,無法排除誤認可能,因此免罰。
資料來源:http://udn.com/
『颺理法律事務所』高雄律師-劉家榮律師 高雄市鼓山區明誠四路8號6樓 07-5222991法律諮詢專線 颺理律師事務所網址:http://www.youngli.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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