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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20 00:48:21瀏覽30|回應0|推薦0 | |
『高雄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法律文摘】警開單拒他酒測 告上法院…撤罰
『高雄律師颺理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
『高雄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法律文摘】警開單拒他酒測 告上法院…撤罰
鍾姓男子酒後騎機車,躲進巷子逃避臨檢,因拒絕酒測被罰,「盧」了2個多小時才要酒測,但警方拒絕,他打行政訴訟,法官以警方不應拒絕鍾要求酒測,判決撤銷裁罰。
桃園縣警局交通大隊指出,拒絕酒測都有標準作業程序,通常會在1小時內完成告發,如果大家都先拒測,「盧」2、3個小時才同意酒測,會天下大亂,將和監理機關研究提出上訴。
桃園地院調查,鍾姓男子去年
鍾姓男子不服,提行政訴訟指出,當日有喝酒,但是在走路時被盤查才拒測,警方卻以拒絕酒測開單。
法官認為,酒後駕車拒絕酒測多屬情緒性反應,是人之常情,但事後衡量利弊得失後,反悔表示願意重新酒測,只要在合理相當的時程範圍,即使警方作業程序已終結,但行為人仍在警察掌控範圍,距離查獲或拒測時點如果不久,警察沒有拒絕之理,鍾姓男子拒測到同意酒測,雖已超過2個半小時,但仍屬合理正當的時間,警方不得拒絕,因此以警方執行程序違誤判撤銷裁罰。
資料來源: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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