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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18 01:36:47瀏覽24|回應0|推薦0 | |
『高雄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法律文摘】偷車騎完還回去 不算有罪? 『高雄律師颺理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
『高雄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法律文摘】偷車騎完還回去 不算有罪?
蔡姓男子今年初兩度竊取郭姓商人的機車,作為行竊交通工具,騎偷來的機車,侵入兩家商店行竊財物,法官依侵入住宅竊盜罪將蔡男判刑1年2月;至於蔡男被控竊取機車部分,法官查出蔡男犯後又騎回原處,無不法所有意圖,未據為己有,這一部分判他無罪。
「偷機車又返還」,法官認為行為人僅是供己一時使用,於使用完畢後,即將車輛返還,屬學理上所稱的「使用竊盜」,並不構成犯罪。
檢方認為民眾從小被教育「不是自己的東西,就不該拿」,竊取機車去犯案,法官判無罪,與民眾認知落差很大,判決有違民意,試想發動機車要不要使用汽油,沒油怎麼發動機車?那竊取油料構不構成竊盜罪?檢方將提起上訴。
判決書指出,蔡男(38歲)
資料來源: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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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