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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08 00:13:31瀏覽22|回應0|推薦0 | |
『高雄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法律文摘】掃街車未開燈釀禍1死 駕駛判5月
『高雄律師颺理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
『高雄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法律文摘】掃街車未開燈釀禍1死 駕駛判5月
台北市環保局掃街車張姓駕駛,未開車頂後方警示燈即在快速道路打掃,導致一輛超速小貨車追撞掃街車後橫停路中央,被後方轎車攔腰衝撞,小貨車女乘客傷重不治。張昨天被最高法院依過失致死罪判刑5月,可易科罰金確定。
此案一審時認定,小貨車超速行駛是肇事主因;張未打開掃街車後車頂警示燈,是肇事的次要原因,依過失致死、過失傷害兩罪,判張6月、5月徒刑,皆可易科罰金。
張上訴高等法院,高院仍認定張未開後警示燈是肇事次因,但改依過失致死罪判刑5月,可易科罰金。張上訴最高法院,昨天被駁回,定讞。
資料來源:http://udn.com/
『颺理法律事務所』高雄律師-劉家榮律師 高雄市鼓山區明誠四路8號6樓 07-5222991法律諮詢專線 颺理律師事務所網址:http://www.youngli.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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