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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13 08:51:55瀏覽75|回應0|推薦0 | |
兩蔣日記之爭議,如蔣友梅與蔣方智怡之爭議: 兩蔣日記官司 蔣友梅撤告http://www.cdnews.com.tw 2011-10-12 22:13:04王鵬捷/整理 蔣家第四代蔣友梅不滿嬸嬸蔣方智怡,擅自將兩蔣日記交由美國史丹福大學胡佛研究所保管,提告確認所有權;不過蔣友梅因蔣方智怡承認日記為繼承人公同共有,12日委由律師撤告。 中央社12日報導,「兩蔣日記」引爆蔣家後代爭所有權。蔣家第四代蔣友梅不滿嬸嬸蔣方智怡未經所有繼承人同意,擅自與美國史丹福大學胡佛研究所簽約,將兩蔣日記交由胡佛研究所保管,因而提起確認所有權訴訟。 士林地方法院日前開庭審理,蔣方智怡透過律師表示,不否認日記屬所有繼承人「公同共有」,也同意與胡佛研究所換約;但蔣友梅的律師則認為,蔣方智怡不積極協助換約,全案原訂於10月31日宣判。 不過蔣友梅今天透過律師發表聲明指出,由於蔣方智怡的委任律師已在庭訊中表示,不爭執兩蔣日記為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無繼續進行訴訟必要,今天委請律師到士林地方法院遞狀撤回告訴。 蔣友梅強調,她關心的是兩蔣日記為繼承人公同共有,因此日記如何處置也應由繼承人共同決定,才能保護先祖精神遺產,讓每位繼承人都被尊重,防止任何人獨斷獨行。 蔣友梅說,兩蔣日記的歷史價值毫無爭議,如同前英國首相邱吉爾、前美國總統甘迺迪的私人日記一樣具有歷史價值,這些日記也由他們的繼承人共同保管,此做法才是尊重歷史與法治。 蔣方智怡的律師呂榮海認為,蔣友梅對此官司撤告屬明智之舉,蔣方智怡本來就同意換約,但先前蔣友梅太注重程序與細節,雙方協商2年都沒談攏,導致遲遲無法換約,拖延兩蔣日記的出版。 呂榮海說,蔣友梅要求9名繼承人同時到美國簽約,但要同時安排好9人的簽約時間不容易,主張9人各自到美國簽約,也同樣能行使繼承權,具有法律效力,對全體繼承人而言較為方便。 按此應為國家之重要文物!豈可因私人、家族之爭而罔顧國家、人民之利 ?政府也應出面,勿讓此爭拖延國民之權益,使歷史之公斷能全白於世;究竟此日記是私產亦是公物?究總統所為公職之身分,事關當時國家、世界之局勢變化,如何能不水落、明鏡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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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