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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人之大慾也.
2011/04/10 08:35:27瀏覽137|回應0|推薦0

性,人之大慾也!閱報知,中央將開放性服務業除罪化!責由地方機關以設專區管理之,可是地方機關首長大多反對之!

性既是人不可捨棄之用事,何以人人只肯暗做,而不願公開承擔、負責?地方首長且避之唯恐不及!是怕麻煩?亦無處事之肩膀?

有辦法、有能力的男人、女人,都不需要去這樣的地方解決性事,社會上以正常之婚姻、男女交往,你情我願者、甚至地下化之援交,皆在公開專區服務範圍之外!所要服務與提供服務者究竟是哪些人?循國家政府所允許之場所、方式進行人之大慾,何以國家政府不能滿足之?

沒法以婚姻正常男女交往者,藉此以滿足本能何罪之有?總比欺罔詐騙、強逼強要好!怕設專區在我家附近,影響…那以我之前所建言者:警局、社會局、衛生單位、勞工、性服務單位,皆集聚在同一棟各樓層中,如此互相照應支援管理,豈不是好?!以城市之北、中、南、東、西五域,視情況、需求數,增減之!地方要有擔當,政府要有肩膀!總不能讓肉欲橫流而無疏通之法,或讓春城無處不飛花?只是遮掩雙眼、欺瞞良心?怕事煩事就沒有事?

或整面開放,要求自我管理、自求多福,則無事、少事、沒有事?課以管理者在有所區隔,以分需求滿足與外者,解決問題同時以適當之衛生健康保障國民,執事者能無作為乎?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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