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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26 16:04:42瀏覽187|回應0|推薦1 | |
為善布施(樂),分知識(精神)與財物(物質)兩大類. 為善不欲人知--很好 為善人不知--甚好 為善人知--好 為善欲人知--也好 為善欲人知,布施者、受者皆在廣眾下行為,沒甚麼不好?只要受者願意、可以接受,別人能說甚麼?富有而吝賜者能說甚麼? 尊嚴與溫飽,嗟!來食!是過分了點!若只是給予財物得聲譽,要求受者適當答謝、鞠躬,也是禮貌之表達,總不能拿了就跑?看看施予者又有何不好?溫飽者可能顧及尊嚴,窮困之人食飢寒居如何不求?忘了美軍援我時麵粉袋的年代?真是十年河東十年西!想我台灣錢淹腳脛時?此時換大陸了!也希望我之冨者能心中有窮民,慷慨解其囊… 這個角色希望國之君來做,或責由公務、社會各階層共同努力、一起來做!讓每個人都有飯吃、有衣穿、有地方睡覺…各階層之領導者更需勉力為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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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