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周美青為何只告民事?請求5百萬只判賠60萬
2010/07/31 06:48:11瀏覽366|回應0|推薦1

指馬嫂偷報 金恆煒判賠

2010年07月31日蘋果日報

 

金恆煒(左圖)指周美青(右圖)曾在哈佛大學偷報紙,遭判賠60萬元。資料照片

【賴心瑩、何哲欣╱台北報導】北社副社長金恆煒前年指稱第一夫人周美青,曾在美國哈佛大學燕京圖書館偷報紙,遭周美青求償500萬元並要求登報道歉。最高法院昨駁回金的上訴維持二審判決,認定金發言前未經合理查證,應賠周美青60萬元,並在《蘋果》等4報刊登道歉啟事。全案定讞。
金恆煒是在2008年總統大選期間,幫民進黨候選人謝長廷站台時爆料,指稱:「周美青在哈佛讀書時,到哈佛燕京社(圖書館)偷報紙,結果被警察捉到,哈佛燕京社的中文部主任叫吳文津,寫了信跟周美青說,妳要把所有偷的報紙還給我。」

「未盡查證義務」

周美青提告向金恆煒求償500萬元,還找吳文津出具書面聲明表示,從未接獲周被查出偷報紙的事件,也沒寫信要周歸還報紙。金恆煒堅持有查證,但台北地院一審時傳喚證人發現,金恆煒查證對象都是聽人轉述,未詢問吳文津本人,反而是金爆料後,媒體均順利電話採訪吳本人,因此認定金未盡查證義務就公開爆料,對周的名譽造成影響。總統府發言人羅智強昨表示尊重司法判決。金恆煒說,他還不知道這件事,無法評論。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703104/IssueID/20100731

( 心情隨筆男女話題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yn1345&aid=4276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