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0/04/23 11:08:08瀏覽721|回應10|推薦0 | |
《中時》報導杜撰前立委王拓涉弊案,判賠六十萬元。資料照片 【賴心瑩╱台北報導】《中國時報》五年前報導前立委王拓涉嫌收受廠商佣金,但法院調查發現報導內容是記者憑空杜撰,最高法院昨駁回《中時》上訴,判報社和撰稿記者黃如萍需連帶賠償王拓名譽損失六十萬元,並在《聯合報》、《自由時報》刊登一天道歉啟事,全案定讞。 撰稿記者判刑二月 刑事部分,記者黃如萍已在前年依誹謗罪判刑兩個月、緩刑兩年定讞。王拓昨未開機無法得知回應。《中時》編輯部執行副總張景為則說:「收到判決再研究。」 《中時》在二○○五年十月刊登《台鐵計軸器藍綠皆抽佣》報導,稱上億元佣金「支付對象包括立委王拓」,但法院發現,《中時》早在同年六月就曾發布相同新聞,但當時政治組記者查證發現筆錄與黃如萍消息不同,豈料黃十月再次撰稿點名王拓收佣。 法院認定,黃如萍聲稱看過筆錄,但筆錄中無人指控王拓收佣,黃仍發稿毀損王拓名譽,判她和《中時》連帶賠償王拓精神損失。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459288/IssueID/20100423 |
|
( 時事評論|媒體出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