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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10/07 00:04:22瀏覽195|回應9|推薦0 | |
每次在高速公路上看到某客運公司明亮的車門上貼著這幾張貼紙,心中就好生羨慕, 救護車雖說事什麼人都載,甚至連不是人的動物都曾經有人載過,不過最令我憎恨的應該 就是那群喝酒醉了,打個119,隨便編個理由叫救護車去醫院睡覺,真的讓人既好笑又好氣! 緊急醫療救護法第十六條訂定救護車之用途,以下列為限:一、救護緊急傷病患。 二、運送病人。三、實施防疫措施及緊急運送醫療救護器材、藥品、血液或器官。 緊急救護辦法第3條定義:一、緊急救護:指緊急傷病患或大量傷病患之現場急救處理及 送醫途中之救護。二、緊急傷病患:指下列情形之一者:(一)因災害或意外事故急待救 護者。(二)路倒傷病無法行動者。(三)孕婦待產者。(四)其他緊急傷病者。但是總是有人 可以利用其中模糊的地帶要求救護車當計程車,而他們的做法不只浪費了緊急醫療救護資源, 還讓小弟我大開眼界! 前幾個禮拜又接獲他們兩個老兄的報案,晚間19點多才剛出消防隊就收到救護台說: [ 急病救護,報案者口氣不好,無法了解患者狀況,請盡速到場了解! ],通常聽到這樣的話語, 原本踩一半的油門又會不自覺得往下壓1/2,就深怕救護糾紛又再添一樁.好不容易飛車到 現場,哇哩~又是他們哥倆好,"A"男像招著小黃一樣攔住疾駛而來救護車,"B"男則捧著左胸口; 為了擔心放羊的酒鬼真的被狼給咬到了,所以還是先依照救護流程仔細評估,問他怎會胸部 疼痛,"B"男說是"A"男打錯人,"又"打到他了!"A"男馬上又補了一句:喝酒醉了沒看清楚就打下 去了啦!我們兩個救護員在現場看他們倆一搭一唱的,這場景好不熱鬧,只是一切都在濃濃的 酒味跟他們的探戈步伐中進行著!一直到學長詢問患者姓名及身分證號碼時,"B"男突然不痛了, 還大聲嚷嚷:沒身分證就不能送醫嗎?還作勢要毆打學長,小弟也不遑多讓,準備拿起數位相機 錄影時,他又把手收了回去, 就這樣折騰好一陣子後,最後我們選擇開警示燈,不開警報器,不闖 紅燈,慢慢將他們倆送醫! 今天的戲碼是打錯人了!前一陣子的理由更是扯到不行,他老兄倆居然把路旁的腳踏車丟 在路中間,看到救護車快到時,"B"男搖晃的走向腳踏車前,順勢就大字型的躺下,問他發生什麼 事情,只聽到"A"男在一旁說:他騎腳踏車被汽車撞到了!徹底檢查後未發現明顯外傷,只有聞到 陣陣酒味異常的濃,經詢問其他清醒的圍觀民眾,他們則一頭霧水,可能還搞不清楚他們哥倆好 現在是在演哪齣戲哩! 真希望有一天救護車也能像客運公司一樣有選擇乘客的權利,不是每個叫了就載,隨隨便便 編個理由就可以到醫院吹冷氣睡覺,無形中也影響了多數人的權益,雖說目前看來還是以相信 患者為主,但是不知道何時長官才能相信我們現場可以過濾不需要救護車的" 患者 " ; 或是做出 一些政策來減少這些不必要的資源浪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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