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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21 23:44:41瀏覽429|回應0|推薦7 | |
三年前你所深愛的人,如今仍在你心中佔有位置。
我不夠好,沒有好到能成為你的最愛、能讓你深愛。
至少,你曾愛過我。那麼我又有什麼好在意?
其實,無所謂。現在,就到此結束。
我不否認,因為你,我哭過、笑過、幸福過。
我不否認,因為你,我被疼愛過、被細心呵護過。
我會記得,曾經有個人,讓我愛過、讓我戀過、讓我思念過。
我會記得,曾經有個人,在我無理取鬧、傷心難過時, 包容我、安慰我。
我會記得,曾經有個人,曾經...愛過我。 當那道傷痕消失不見,便代表著,我不愛。 還記得有個星期五,我將手機關機,因為你說過11點半後不會打給我,
但那天,你站在我家門外狂打電話給我,只因為想要給我驚喜來陪我,
但卻始終打進來,只因為我已關機。
隔天,開機時,有132通未接來電,是你打的。
我..嚇到了,但手機沒錢可以打給你,到了學校借朋友的手機打給你,
你沒生氣,只是很冷淡的叫我不要拿別人的手機打給你,叫我..不要再
打給你,便掛了電話。
也許,別人會認為你沒資格不高興,沒資格對我冷淡,
因為是你自己說過不會打來,但我認為,你有資格。
因為好幾次,你都會在半夜時跑來陪我,
只因為我無聊、睡不著、很想你。
呵,我很壞,總是讓你受到傷害,你滿心的期待,而我卻帶給你傷害。 現在,你過的是好是壞?! 你幸福不幸福?!
我想,你的一切一切,我都不想過問了
因為,沒這必要。
要斷,就斷乾淨點,
這樣
才會看見屬於我自己的另一片天。 不過,已經結束,很久了。 我也,不愛你了。
(這是,很久之前所寫的,直到現在才發表。 因為,直到前天翻開自己的書裡面夾張紙條正是這篇。 所以,今天就將它發表出來。 代表著,我不要在愛了。) [這是,最後一次回憶起,因為,我不在想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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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