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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束,很久了。
2009/08/21 23:44:41瀏覽429|回應0|推薦7

三年前你所深愛的人,如今仍在你心中佔有位置。

  

我不夠好,沒有好到能成為你的最愛、能讓你深愛。

    

至少,你曾愛過我。那麼我又有什麼好在意?

     

其實,無所謂。現在,就到此結束。

   

   

       

我不否認,因為你,我哭過、笑過、幸福過。

   

我不否認,因為你,我被疼愛過、被細心呵護過。

   

我會記得,曾經有個人,讓我愛過、讓我戀過、讓我思念過。

   

我會記得,曾經有個人,在我無理取鬧、傷心難過時,

包容我、安慰我。

   

我會記得,曾經有個人,曾經...愛過我。

當那道傷痕消失不見,便代表著,我不愛。

還記得有個星期五,我將手機關機,因為你說過11點半後不會打給我,

    

但那天,你站在我家門外狂打電話給我,只因為想要給我驚喜來陪我,

    

但卻始終打進來,只因為我已關機。

    

隔天,開機時,有132通未接來電,是你打的。

    

..嚇到了,但手機沒錢可以打給你,到了學校借朋友的手機打給你,

     

你沒生氣,只是很冷淡的叫我不要拿別人的手機打給你,叫我..不要再

     

打給你,便掛了電話。

     

也許,別人會認為你沒資格不高興,沒資格對我冷淡,

          

因為是你自己說過不會打來,但我認為,你有資格。

    

因為好幾次,你都會在半夜時跑來陪我,

     

只因為我無聊、睡不著、很想你。

    

呵,我很壞,總是讓你受到傷害,你滿心的期待,而我卻帶給你傷害。

現在,你過的是好是壞?!

     你幸福不幸福?!

   

我想,你的一切一切,我都不想過問了

   

因為,沒這必要。

   

要斷,就斷乾淨點,

  

這樣

    

才會看見屬於我自己的另一片天。

不過,已經結束,很久了。

我也,不愛你了。

   

(這是,很久之前所寫的,直到現在才發表。

因為,直到前天翻開自己的書裡面夾張紙條正是這篇。

所以,今天就將它發表出來。

代表著,我不要在愛了。)

[這是,最後一次回憶起,因為,我不在想起。]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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