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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馬好幾個「水庫」 不能混談
2007/09/29 08:17:29瀏覽323|回應0|推薦1
 
> 此外,馬英九本人的薪資帳戶,現金提領比例低,大部分是匯到太太周美菁帳戶,
> 檢方無法確認現金提領金額超過特別費支出,只好再追查匯款後的流向
1) 有哪一條規定指示必須用匯入的帳戶消費而不能以其他帳戶消費.
2) 為什麼不採取對洩俗同樣的標準(因為現金去向無法查明,因而不能認定是私用)?那麼馬先生既然未以此帳戶消費,就更不能認定是私用啦.
3) 錢就是錢,所有可以查的帳戶都要查.只要可以證明錢用到該用的地方 ,才能罷休,
最可笑得是檢方雙重標準寧願相信洩俗不用證據的現金流向是完全公用,而指使下屬蒐集假發票報銷的部分只要長官下屬配好招,就算是洩俗下屬買了進口女用內褲,只要洩俗有臉宣稱這是為了幫助了解女性外賓生理構造.檢方也只好相信.

別忘了洩先生蒐集的發票裏有用 15800 買一台光碟機, 洩先生真是清廉,真會替台灣人省錢,還好意思說是為了什麼接待外賓學習語言和禮儀?這款人竟是冥金黨總統後選人? 檢方為什麼不去突檢一下看看那台光碟機裡現在是不是正在播放什麼洋妞用外文「交」洩先生床上禮儀第一條: 請不要「洩」,更不可「常停」.
也別忘了俗先生號稱託女兒買年輕人看的書,幫助他了解年輕人想法,以便與記者溝通,屬公務支出,請問俗先生你女兒買給自己看的用的哪一樣東西不能幫助你了解年輕人想法?她如果買了棟房子,你也可以說這幫助我了解年輕人想在哪裡買房子,買怎樣的房子等等.這種想法太便宜了吧.我們的檢查官,司法系統是要昭告可憐的台灣人,只要你不要臉,請向洩俗看齊,你就可以把你家所有的消費統統當成是為了台灣而買,如此所有消費可以視為捐款省稅.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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