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摘試閱:
這一生,要賺多少錢才夠?
要多少錢和快樂,才夠讓人覺得幸福?百萬珠寶、千萬跑車、億萬豪宅、十億私人飛機、百億身價……。往往,不是錢永遠不夠,就是不夠快樂。
關於快樂的研究顯示,個人要快樂幸福,取決於持續做自己喜歡的活動,而非擁有多少。也就是說,如果你真心喜歡現在的工作,你就會得到快樂。我父親放棄繼承家族事業,立志要當記者,他不想有錢但不快樂,他要的是不缺錢又快樂。如果你做的活動不是自己喜歡的,不論有沒有豪宅,是不是開賓士,你都不會快樂。幸福理財的第一要務,就是要找出能夠讓自己快樂的活動,這些活動也要引發你的內在技能。我所謂的內在技能,是指在使用這些技能時,你是真的很在行,你也願意花時間在上面。
重要的是,要確保自己的財務安全。我們活在一個可以靠各種不同的活動賺錢的時代,許多人認為先有錢,才會有幸福,亞洲父母尤其希望小孩當醫生、律師,以為賺了錢,就會快樂。這種想法並不可行,根據研究,憂鬱症比例最高的職業,是商務法律師,做這行報酬很高,是很好的職業。不過,很多人念法律是為了錢,如果是用錯誤理由而去做某件事,最後必定不快樂,不快樂,工作就做不好,最後也賺不了太多錢。愈來愈多的研究顯示,為了興趣工作,雖然不一定會賺大錢,卻會讓你的財務狀況比較安全,因為喜歡工作的人總是會不斷創新,創新也比較容易賺錢。
我在澳洲某次演講完,有個聽眾來找我,說他以前就是商務法律師,二十四歲決定放棄法律,改行當詩人。我以為詩人不能賺大錢,但他的財務狀況卻很好。他的詩集不賣錢,可是他想到人在很多場合都需要講話,像是婚禮、喪禮等等,他於是替人寫講稿,每一篇五百美元,因此賺了不少錢,每年有十萬美元收入。他發揮擅長的內在技能,做讓自己快樂的事情,快樂又改善他的財務,這是一個正向循環。
我常常說,父母送給小孩最好的禮物,不是買「東西」,而是買「經驗」,讓他們去旅行、和人相處、參加創意寫作課程、舞蹈課程等等,從各種不同的經驗中得到的滿足感遠比東西更大,也可以維持較長時間。這種經驗在和分享時,也容易和別人建立較深的關係。
如果缺乏技能,也沒有機會發展,是不是就不能快樂,也不會有錢?
首先,你一定要量入為出,錢不多的時候,最重要的是增加快樂,卻不增加支出。實現快樂的第一步,是花的錢要比賺得錢少。我提出快樂套利的觀念,意思是在不多花錢的前提下,增加快樂的機會,把有限的錢花在最大的快樂上。
在現代消費社會,不管你收入高或低,每天離開家,大家都想辦法多賣東西給你,大家都告訴你,多比少好,愈買愈多,到最後入不敷出。但是,多並不會增加快樂。要時刻把持,到底什麼對你最重要?手上有限的金錢,要花在對你重要且能讓你快樂的事情上。
高收入者也常常是在寅吃卯糧,美國和澳洲年收入超過十萬美元的人,大部分花掉的錢比賺的錢還多。在花錢的時候,要想得遠一點,例如買車,你可以花多一些錢買更好的內裝,但省下這筆錢,卻可以帶全家去旅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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