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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陳密會 扁敗訴要賠300萬並登報道歉 2/15
2007/02/15 18:39:32瀏覽618|回應0|推薦7

宋陳密會 扁敗訴要賠300萬並登報道歉
中廣新聞網╱陳鳳如 2007-02-15 17:27      

親民黨主席宋楚瑜,不滿陳水扁總統在接受媒體訪問時,指稱宋楚瑜在美國曾經和中共國台辦主任陳雲林密會,宋楚瑜因此一狀告上法院,要求陳水扁賠償、並登報道歉。案件經過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判決陳水扁敗訴,要賠償宋楚瑜300萬,同時要在國內三家報紙刊登道歉啟示。不過,案件還可繼續上訴。(陳鳳如報導)

台北地方法開庭審理這起案件時,曾經傳喚調查局長葉盛茂等人出庭應訊,雖然陳水扁方面主張,會這麼說是根據葉盛茂所提出,標題為「中共強烈反對我憲法修正案有關公民複決條文」的書面文件,因為「有所本」而無過失可言,不過,法院認為,這份文件在形式上只是電腦字體繕打的兩頁A4文件,上頭沒有註明日期、單位名稱,也沒有加註任何機密等級,顯然和情報資料格式不同,加上葉盛茂曾經告訴陳水扁,相關文件因為發生地點在國外、無法查證,陳水扁卻沒有透過國安單位查證、相關資料內容是否可信,就發表言論,明顯有過失存在。

對此,到庭聆聽宣判的宋楚瑜委任律師李復甸表示,宋楚瑜在美國停留的期間和陳雲林在美國停留的時間,地點是沒有交錯的,一般人從報上就可以瞭解,更何況是陳總統,陳總統明知道兩人沒有在同一個地點,卻執意這麼說,已經構成侵權,至於,是否還要上訴,他將和宋楚瑜討論後再決定。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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