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逾期原料所製肉品 桃園市衛生局要求違規產品全數下架
2016/05/18 21:26:48瀏覽43|回應0|推薦0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5月17日於追查台灣卜蜂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南投肉品加工廠使用逾期原料蒜精、肉增多調味料及迷迭香香料,製成「W6預炸蝴蝶翅腿(原味)」、「卜蜂醃漬香酥炸骨腿」、「卜蜂高級火腿1.8 kg」、「卜蜂高級火腿1.8 kg (切片)」、「卜蜂高級火腿1 KG」、「卜蜂高級火腿1KG (切片)」、「燒烤三節翅」、「卜蜂燒烤雞翅600 g」、「卜蜂鹽酥雞700g」及「鹽酥雞丁」等10項產品(如附件),其流向主要銷售至本市大潤發及愛買等9家通路,已立即要求將相關商品全數下架,計下架322包產品,共720.3公斤。

有關「雄勳有限公司」於103年3月至105年4月間將逾期產品竄改有效日期後販賣給下游食品業者,其中將逾期「豆漿粉」販售予高雄市「旺來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其餘「肉增多調味粉」、「蒜精」、「迷迭香香料」等3項逾期食品原料皆販售予南投縣「台灣卜蜂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南投肉品加工廠」。

衛生局呼籲食品製造業者,應依據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15條:「食品或食品添加物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八、逾有效日期。」規定,不論製造或販售,皆應注意先進先出之原則,以保障食品安全衛生。衛生局提醒食品業者若有販售卜蜂企業公司所製之違規產品,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第5項之規定「食品業者於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務必向衛生局通報,違者將依同法第47條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百萬元以下罰鍰,衛生局將持續稽查,以保護民眾食品安全。

( 在地生活桃竹苗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yangmei320&aid=576618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