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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09 22:12:17瀏覽3368|回應0|推薦0 | |
檢警掃蕩瓦解竹聯幫堂口 幫派、角頭勾結,隔海遙控逼債、勒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桃園縣政府警察局刑警大隊掃黑專案組督同大溪、八德、楊梅、龍潭、平鎮等分局,於 9日在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范振中指揮下,兵分15路拂曉出擊,同步掃蕩「竹聯幫正堂」犯罪組織,拘提核定為「治平專案檢肅目標」之正堂堂主林○苑及該堂首惡成員12人到案,全案以涉嫌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恐嚇取財、妨害自由、重利等罪嫌移送偵辦。 警方調查:現任竹聯幫正堂堂主之林○苑(49歲,綽號鄭文,有殺人、誣告、詐欺、偽造文書、違反商標法等刑案紀錄)涉嫌指揮、操縱該正堂犯罪組織,專以從事暴力逼討債務、恐嚇取財等犯行,牟取不法利益,幫派活動範圍擴及台北市、台北縣、桃園縣、苗栗縣等地區。該犯罪組織自97年 3月間起經營地下錢莊,以月息60分貸款於急迫用錢之不特定人,取得與原本不相當之重利牟利,遇有債務人繳不出高額利息時,即唆使幫眾「強押被害人限制行動自由」,復以「一天不還錢,一天扁一頓」、「將加害債務人之家人」、「至被害人住處潑灑油漆」等手段恐嚇要脅,逼迫被害人籌款還息;其加害對象包括經商者、公務員、缷職民意代表等多人。又渠等幫派分子在從事逼討債務時,均以「將對被害者之家人不利」恐嚇要脅,逼得債務人─有忍痛與妻子離婚者、有棄家逃避者、有走投無路萌生死亡念頭者;甚至,該正堂手下綽號「小胖」之男子疑亦向堂主林○苑借款投資生意,最後在林某不斷壓力逼討,又積欠卡債雙重壓力下,於 警方另調查:自96年10月間起,該竹聯幫正堂堂主林○苑夥同副堂主朱○立(另案在押)及經營派報社之歐陽○麟、經營建設公司之黃○進、從事代書之吳○稹等人串聯桃園地區著名黑道角頭綽號「臭魚」之俞○興,共組恐嚇取財犯罪集團,於覓得下手之對象(商人)後,即以竹聯幫名號分別假借「曾為被害人調解土地糾紛」、「積欠土地介紹費」、「積欠工程款要求履行」、「檢舉公司弊端」等為由,夥眾持槍向各公司老闆恐嚇勒索新台幣數萬元至 1千餘萬元之不等錢財,並以如不從「走到那裡,就追殺你到那裡」、「將抓公司另位股東來抵債」、「渠曾率兄弟持槍掃射他人」、「恐將影響公司營運」等加以要脅,並由目前潛逃大陸地區之俞○興於彼岸跨海以電話遙控持續犯案。 桃園縣政府警察局刑警大隊掃黑專案組獲報後,發現本案為集合多數人共同實施的犯罪行為,並為一具有常習性、暴力性之組織犯罪,即組成專案小組並報請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范振中指揮偵辦,歷經1年之長期監控蒐證,於本(9)日在范振中檢察官指揮下展開收網行動,共計動員72名警力,分別在台北市、台北縣、苗栗縣、桃園縣等竹聯幫正堂堂口及據點展開拘提、搜索行動,共計拘提竹聯幫正堂堂主林○苑及該幫派組織成員12人到案,並查扣渉案相關九0制式子彈、開山刀、球棒、瓦斯槍、電擊棒、本(支)票、讓渡書、委託書、契約書、幫派連絡名冊等證物。 警方表示:掃黑工作必須全民共同參與和支持,民眾如發現有黑幫不法活動,自身或子女遭受黑幫威脅恐嚇或吸收利用,應勇於挺身向警察機關檢舉作證,協助警察機關全面澈底打擊黑幫、掃除暴力(警察機關對檢舉人及證人絕對保護其安全),以共同維護社會治安並保障自身之生命財產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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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地生活|桃竹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