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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03 20:51:53瀏覽485|回應2|推薦0 | |
詐騙集團假藉地檢署檢察官名義向民眾詐財,為警識破! 桃園縣新屋鄉陳姓男子,於 (2)日接獲詐騙集團不法分子冒用士林地檢署檢察官名義,以涉及刑案,需到超商接收偽造之傳真公文,並以監管為由,要求渠將帳戶內73萬元全部提領,再由詐騙集團份子冒充法院人員至民眾家中取款,案經陳姓民眾之兒子發現其父行為有異,與本局刑事警察大隊防制詐欺專責組 110專責人員諮詢後,為本局專責人員識破此乃詐騙手法,即時加以阻止,警方並立即派員埋伏,欲將詐騙集團成員一舉成擒,惟詐騙集團成員過於警覺,並未現身取款。案經調查分析,詐騙集團乃係利用民眾對法律程序不瞭解,又害怕被冤枉之心態下,伺機杜撰各種理由對民眾進行詐騙。 桃園縣政府警察局局長林德華甚表重視,指示刑事警察大隊防制詐欺專責組加強防詐騙宣導,並積極調查偵辦。 桃園縣政府警察局呼籲:民眾接到自稱某地檢署、地方法院之公務機關電話,索取個人資料及要求接收傳真並進行轉帳操作提款時,民眾應先以電話撥打『 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或撥打110 向警方人員查證,確認對方身分及通知事項是否正確後再配合辦理,以防誤中歹徒的圈套,民眾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或者 『110』警方人員查證確認為詐騙集團後,應就近向警察分局、派出所報案,並配合警方偵查作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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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地生活|桃竹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