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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音區里長候選人涉每戶5000元現金買票 檢方搜索5處、傳訊5人 候選人15萬元交保
2026/11/05 20:10:24瀏覽26|回應0|推薦0

桃園地方檢察署持續強力查緝選舉賄選案件,觀音區一名馮姓里長候選人涉嫌為爭取民國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連任,於今年7月間以每戶新臺幣5000元為對價,向具有投票權的里民行賄,企圖換取選票。桃檢接獲情資後展開調查,4日持搜索票搜索候選人及相關人員住處、服務辦事處等5處,並傳喚5人到案。檢察官訊問後,認定相關人員涉嫌賄選及收受賄賂,馮姓候選人以15萬元交保,其餘4人請回。

桃檢檢察長張春暉獲悉情資後高度重視,立即指派檢察官鍾瀚逸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中壢分局及大園分局組成專案小組,積極展開調查。

檢方指出,經專案小組深入調查、蒐集相關事證後,發現馮姓候選人疑似透過樁腳范姓男子等人,以每戶5000元現金為條件,向有投票權的里民尋求支持。專案小組蒐證完備後,向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於4日分別前往馮姓候選人、范姓樁腳等人的住處及服務辦事處等5處執行搜索,並傳喚馮姓候選人、范姓樁腳、邱姓男子及2名涉案里民,共5人到案說明。

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定馮姓候選人等5人分別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交付賄賂罪,以及《刑法》第143條投票收受賄賂罪,犯罪嫌疑重大,但均無羈押必要,諭知馮姓候選人以15萬元具保,其餘4人則請回。

桃園地檢署強調,公平、公正、乾淨的選舉是民主政治的重要基石,候選人應以服務熱忱及政策政見爭取選民認同,切勿心存僥倖,透過現金、禮品、餐會或旅遊招待等方式影響選民投票意向。

檢方也呼籲,民眾若發現候選人或樁腳涉嫌以現金買票、餽贈禮品等方式賄選,可撥打24小時免費檢舉專線 0800-024-099。檢舉人身分依法全程保密,查證屬實者並可依法獲得檢舉獎金。桃檢表示,將持續嚴查速辦賄選案件,以具體行動展現賄選零容忍的決心,維護公平、清明的選舉環境。

( 在地生活|桃竹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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