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1/02/13 14:04:41瀏覽474|回應0|推薦36 | |
子孝雙親樂,家和萬難除; 勤為無價寶,慎是護身符。 福不在財多,財多未是福; 福在子孫賢,子孫賢是福。 ※請注意: 音樂摘自http://vlog.xuite.net/,若有侵權行為,請利用訪客簿指正。作者 無虛 謝謝! ‧ 陸諜色誘重金 羅賢哲賣台 中國時報【郭良傑/台北報導】更新:2011日期/02/10 03:01郭良傑/台北報導 國軍近五十年來最大共諜案主角羅賢哲少將,為何會被中共吸收?答案是「先色後利」。羅賢哲八年前擔任駐泰武官時,與一名持澳洲護照的大陸女間諜結識,在這名女子的色誘下,羅賢哲陷入桃色情網,交付極機密資料給她,加上每次十到廿萬元美元的重金利誘,終至無法自拔。 據指出,羅賢哲在九十一至九十四年間擔任我國駐泰國代表處武官,由於他兼具通信、情報、外交的專長,立即成為大陸駐外情報人員滲透及策反吸收的對象;大陸派出一位當時年約卅歲,持澳洲護照的中國籍女間諜與他接觸、相識並進一步交往。 這名女間諜以從事進出口貿易做掩飾,經常往來於泰國、大陸、美國之間,當時隻身赴任的羅賢哲,見到這位身材窈窕、穿著入時、談吐不俗的女子即一見傾心,兩人透過電話、網路即時通及電子郵件聯絡後,不久羅即與這名美麗的女間諜陷入情網。 九十三年間,羅賢哲在這名女間諜的色誘及重金誘惑下,被大陸方面吸收,開始提供他工作上所經手的極機密資料,每次交付情報的代價,視情報等數量或機密程度,約在十到廿萬美元間。 專案人員估計,羅賢哲收受的酬金至少有數十萬美元,甚至上百萬元 。 據指出,羅賢哲九十四年間回國轉任國防部聯二情報次長室國際情報處副處長後,仍繼續透過網路與女間諜聯絡,該名大陸女間諜也利用她持澳洲護照的方便,配合羅赴美的機會,與羅在美國見面,收取羅所交付的情報。 大陸方面為了保護羅賢哲這條得來不易的高階情報,每次都將報酬匯入羅賢哲在美國的人頭帳戶內,羅也會利用赴美洽公,走公務門禮遇通關的機會,將部分收取的美金「佣金」,以夾帶的方式帶回台灣。 該名女間諜為了工作上方便,後來介紹一名大陸駐美的高階特工與羅賢哲認識,羅後來也直接聽令於這名大陸駐美的高階特工。 令專案人員驚訝的是,羅賢哲的忠誠考核一直沒有問題,讓他從駐泰武官、國防部聯二情報次長室國際情報處副處長,一直到九十七年順利晉升少將處長,所有人都被羅賢哲謙沖有禮的外表給騙了,不知道他已經被美色、錢財所誘惑,賣掉「博勝案」等極機密資料。 |
|
( 創作|詩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