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3/12/05 15:55:17瀏覽368|回應0|推薦0 | |
據報道,吳姓女子在去年9月,假裝逛街買衣服,前往ZARA旗艦店晃晃,趁著人多店員不注意的機會,拿出尖嘴鉗將13件衣服的防盜磁扣剪下,衣服偷偷放進自己的手提包,打算逃跑,所幸店員即時發現,報警將這名吳姓女子逮個正著。 雖然在法院審理時,被告供稱患有精神疾病,也缺乏辨識能力,才會偷竊。不過,法官發現,被告利用可傷人的尖嘴鉗到服飾店犯案,lv包包知道可以避開警鈴。 對于犯案時間地點等細節描述都相當明確,顯見犯案並沒有缺乏辨識能力,加上又有盜竊前科,因此,認定吳姓女子觸犯攜帶凶器竊盜罪,不過,考慮被告坦承犯行,也歸還贓物和店家達成和解,法官最後判處被告6個月刑期,可繳罰金18萬元(新台幣)代替徒刑。 |
|
( 休閒生活|時尚流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