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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2016/09/07 14:47:33 | |||||||||||||||||||||||||||||||||||||||||||||||||||||||||
【梵蒂岡第十三屆國際醫療會議會議子題:各宗教對老年人問題之看法】
佛教對老年人問題的看法 及其在我國的實踐情形 Pontifical Council to Health Care Workers XIII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THE CHURCH AND THE ELDERLY PERSON” Friday October 30, p.m. 5:30-45 Round Table: “the elderly in different religions” on Buddhism 中文目次
提要 目前臺灣地區的老人佔總人口比率的7.28%,其福利需求包括健康醫療、經濟生活、教育及休閒、居住安養,以及心理及社會適應等方面。 佛教對老人問題與福利的觀點是﹕依據「緣起論」,教導每個人「自覺」老人不是等死的廢物階段,應該是豐收、成就、享受尊嚴的時期;重視「孝養」父母、長輩的家庭倫理;發願生生世世奉獻世間,推展各種「利他」的福利行動。 傳統上,佛教大都指導老人們「放下對此世的執著,一心念阿彌陀佛,發願往生西方極樂淨土之蓮花世界中」,以作為老人們的精神依歸與信仰。此種傾向,有時會發展成忽視現世,只重視來世的佛教,甚至偏於只是「超度亡者」與「超度鬼為主」的現象。於是,佛教界興起「人生佛教」與「人間佛教」的理念與運動,希望能回歸現實人間的佛法本義。這種「此時、此地」的人間淨土理念與運動,成為今日臺灣佛教界主流,例如︰慈濟功德會、佛光山、法鼓山等擁有許多信眾的團體,都以此為弘法利生活動的理論基礎。但是,指導老人們「放下對此世的執著,一心念佛,發願往生極樂淨土」的方法,與「人間佛教」的社會性實踐的關係,應該是相輔相成,而不是互相矛盾的。 以寺院作為家庭與社區間的中介結構(mediating structure),發展寺院老人福利園區,可對社區裡的老人提供支持性服務,如:家事服務、友誼探訪、餐飲服務、居家護理、老人公寓、居家安全輔助、臨終關懷服務等;諮詢性服務,如:文藝活動、長青學苑、法律服務等。 由於台灣地區寺院具有數量多、潛能大、變異小及紮根深等特性,所以能使寺院老人福利園區,發揮有效性(efficiency)、易接受(more acceptance)、善用社區裡的閒置人力、經濟性、整合性等優點。 1995年臺灣地區的老人人口數有1,545,000人,佔總人口比率的7.28%。老人福利需求包括以下幾個面向,健康醫療需求、經濟生活需求、教育及休閒需求、居住安養需求以及心理及社會適應需求。(謝高橋等,1994) 佛教的基本教義是「緣起論」,它是說明「生命只是相似相續,並非常恆不變。社會是相依相存,並非獨一無二」,依此體悟而產生自覺的智慧與利他的慈悲。因此,佛教重視如何引發社會大眾對老人問題的「自覺」,並適當地推展各種「利他」的福利行動。 首先,依據佛教的「十二緣起」之「老死以生為緣」觀點,每個人應自覺老人是生命過程中的自然階段,但不是等死的廢物階段,應該是豐收、成就、享受尊嚴的時期。「老人」的定義會因時代,或國家開發的程度而有所不同,所以不能以六十五歲這種單一的標準來判斷一個人的年老或年輕。 台灣的聖嚴法師於1994年倡導「佛化聯合祝壽」時,將中國描寫感傷老人情景的古詩「夕陽無限好,只是近黃昏」,改編為「夕陽無限好,不是近黃昏,前程美似錦,旭日又東昇」,意謂晚年,雖如夕陽美好,但不應視為晚景無奈,猶如黃昏之近黑夜,而是生命的第二個春天;退休之後可以再次發現自己生命的力量、人生的價值,運用智慧的光明與奉獻的熱忱,貢獻社會。 「旭日又東昇」,而且佛教觀點言﹕人生是無常,但是奉獻世間的「利他」心願可以無窮盡,此生未完成的心願,來生再來,永遠永遠地繼續努力,直至成佛為止。心存這次未完成的,讓下一代人完成;這一次我自己不能完成,下一代又不能接棒時,我下一生再來!把這樣的心願永遠擺在心頭的話,到年紀大則不會有失落感產生,雖然一人獨處也不會覺得寂寞。(釋聖嚴,1994) 此外,起源、發展於東方傳統文化的佛教,也極為重視東方社會之「孝養」父母、長輩的傳統倫理。如《父母恩重難報經》等經典中所說。因此,基本上,佛教團體或中國社會還是以「老年人(父母)鱓a族(household)」作為解決老人問題的主軸。所以,攸關到老年人的安養、居住安排以及生活所需等等的人身福祉問題時,家庭制度自然成為老人福利主要的支助來源。 對此,當老人的醫療照護問題已經成為西方教會團體福利服務新的發展空間時,相較之下,佛教團體仍然鼓勵三代同堂的認知,不鼓勵將老人安置在安養機構,回歸傳統孝養父母的家庭倫理,來作為老人照護問題的解決對策。(王順民,1997)對此,佛教慈濟功德會的證嚴法師說明: “其實對中國社會來說,老人最需要的是親情,所以要鼓勵社會恢復中國孝順的美德,期待年輕人感念父母恩而及時行孝是根本的解決對策。然而,有鑑於現代社會結構的改變,小家庭制度取代了傳統大家族聚居,……或有獨居老人生活自理,無法依靠,非常可憐,所以希望社區族群化,推展社區是大家庭的理念,輪流抽空去關懷社區老人。”(慈濟月刊第377期:97) “……時代在轉變,大陸開始現代化,臺灣則西方化,家庭觀念日趨淡薄,在古時候,四代同堂是受人類羨慕的事,而今,老人家卻被視為負擔,不受年輕夫婦歡營迎。然而,慈濟成員們正好相反,不但還是遵照古風,把父母留在身邊奉養,而且常常是好幾個已婚子女爭著要把父母接回家中。”(雲菁,1995:138) 總之,佛教對老人問題與福利的觀點是﹕依據「緣起論」,教導每個人「自覺」老人不是等死的廢物階段,應該是豐收、成就、享受尊嚴的時期;重視「孝養」父母、長輩的家庭倫理;發願生生世世奉獻世間,推展各種「利他」的福利行動。
二、老人問題與福利的佛教觀點之二﹕淨土佛教與人間佛教 傳統上,佛教大都指導老人們「放下對此世的執著,一心念阿彌陀佛,發願往生西方極樂淨土之蓮花世界中」,以作為老人們的精神依歸與信仰。所以,念佛會、蓮社等佛教組織的基本成員,一般也以年長者居多。 由於現實人間的種種天災人禍與生老病死之苦痛,促使人們對淨土的嚮往與追求。若依照佛教所說「淨土的二層意義」,則凡夫可以發願往生「他方」已成「清淨之土」(例如︰阿彌陀佛所成就的極樂世界),或者學習菩薩淨化、建立「將來」未成「淨佛國土」。如此,所謂「淨土」不是「此時、此地」而是「將來、他方」。 此種傾向,有時會發展成忽視現世,只重視來世的佛教,甚至偏於只是「超度亡者」與「超度鬼為主」的現象。於是,太虛大師(1890-1949)提倡「人生佛教」,其後印順法師(1906-)為同時也能對治偏於「超越人間」的神(天)化的佛教現象,希望能回歸現實人間的佛法本義,因此提出「人間佛教」。 雖然,此地此時有種種天災人禍與苦痛的「人間」不即是「淨土」,但也正因不是淨土,才需要我們發願積極地「建設」人間淨土(The Earthly Pure Land))。(釋惠敏, 1997) 這種「此時、此地」的人間淨土理念與運動成為今日臺灣佛教界主流,例如︰慈濟功德會、佛光山、法鼓山等擁有許多信眾的團體都以此為弘法利生活動的理論基礎。但是,指導老人們「放下對此世的執著,一心念佛,發願往生極樂淨土」的方法,與下述「人間佛教」的社會性實踐的關係,應該是相輔相成,而不是互相矛盾的。 三、人間佛教的社會性實踐 (一)寺院可為家庭與社區間的中介結構(mediating structure)﹕佛教社區化(community-based Buddhist services) 如表1,當我們檢視臺灣地區佛教團體及所有宗教團體的聚落分佈狀況時,佛教寺院的數量與其他宗教的相對比並不太高,為1.3%、12.9%、12.5%、12.8%等。但是,平均建物與土地面積、公益慈善支出的相對比卻很高,是212%、280% 、167% 等。依此地理聚落分佈特性,於此都市化的變遷潮流中,佛教寺院是可以扮演「家庭」與「社區(社會)」之間的中介結構(mediating structure),藉以將點(家庭)──線(精舍、寺廟)──面(社會)作完整的貫通與串聯(王順民,1998),以配合我國政府重視福利社區化的政策。 表1﹕臺灣地區佛教團體及所有宗教團體的聚落分佈狀況 年代:民國八十一年
原始資料來源:中華民國內政部統計處,1995。(所有宗教部份除了佛教以外,還包括有道教、基督教、天主教與其它) 事實上,當家庭(像是老人獨居的與日漸增以及家庭組成型態的變遷,致使家庭本身對老人的照顧顯得心有餘而力不足)、法令(有關老人的法定福利仍在發展階段)以及市場(銀髮產業市場的開發尚未穩定),這三者皆面臨到結構性的發展限制時,福利社區化則是當前我國政府重要的方案,也是佛教人間化的可行之道:佛教社區化(community-based Buddhist services)。 (二)佛教社區化與社區老人照顧的關係:寺院老人福利園區 表2:佛教社區化對於社區老人照顧的可能選擇
以上的表列方式屬於寺院老人福利園區的一種『理想類型』(ideal type)。因為,當我們進一步考慮老人的人口特徵(性別、年齡、教育程度、收入與身心狀況)、老人的活動能力、老人的居住型態時以及老人社會的支持來源時(林松齡, 1993 ;謝美娥,1993),佛教社區化對於老人福利需求的服務,應當有更為翔實的規劃。並且,也應依社區老人照顧的專業化程度與服務內容的雙重指標,思考佛教社區化未來可能的出路與限制。(王順民,1998) (三)寺院老人福利園區的願景 以寺院作為基地以對社區裡的老人提供各種的福利服務,將會由於寺院具有「數量多」(係指數量龐大的精舍、講堂)、「潛能大」(每座精舍、講堂背後實則涵蘊更多的社會資源)、「變異小」(精舍、講堂裡的法師與志工的同質性高)以及「紮根深」(寺廟幾乎是與當地的社區同步成長)等特性,可以使佛教社區化所成就的『寺院老人福利園區』,發揮下列優點:(王順民,1998) 1.有效性(efficiency):由於政府對於老人法定福利的供給有限,並且福利服務的輸送也要經過一定的流程,再加上福利機構的所在地必未是接近社區,不如社區的寺院具有機動與即時的優點。所以,寺院作為老人服務的緊急通報點是可以迅速地照顧社區內的老人,藉而提高對老人福利服務輸送的有效性(efficiency)。 2. 易接受(more acceptance):相較於法定福利所可能帶來的烙印效果(stigmatization effect),這使得強調互為主體(intersubjectivity) 的佛教福利服務本身就是較具人性化。同時,也因為寺院比較了解社區內老人個人的背景、生活習性以及社區本身的特性,相關的福利服務較易為老人們所接受(more acceptance)。 3. 善用社區裡的閒置人力:寺院的信徒以女性居多,而已婚婦女的勞動參與率又不高;女性對於社區活動的參與仍有很大的發展空間(詹火生,1994;內政部統計處,1993;行政院主計處,1992、1991),這使得社區裡的寺院可以結合婦女志工,提供老人各種家務服務工作(housework)。 4. 經濟性:相較於經由市場所購得的老人福利服務以及法定制度化的福利服務輸送,寺院所提供的福利服務往往較能產生較高的效益。 5. 整合性:如圖1,寺院除了提供社區老人宗教生活的場所之外,也可以協助統整政府、企業機構以及其它公益社會團體相關的福利資源,以便對社區老人提供連續且完整的照顧與服務,成為『關懷社區』(care community)的範例之一。 圖1﹕寺院老人福利園區的社會分工關係(略)
中華民國內政部統計處 1995《中華民國宗教團體普查報告》。台北: 內政部統計處。 王順民 1997臺灣地區宗教福利服務之銳變?兼論若干個案的歷史考察。中正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博士論文。 1998 「人間佛教的遠見與遠景--佛教與社會福利的對話」《中華佛學學報》11。臺北﹕中華佛學研究所。 林松齡 1993「老人社會支持來源與老人社會需求:兼論四個社會支持模式」,收入於王國羽主編《社會安全問題之探討》,頁265-290。嘉義:中正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 雲菁 1995《千手佛心》。台南:企鵝圖書有限公司。 謝高橋等 1994《邁向二十一世紀社會福利之規劃與整合?老人福利需求初步評估報告》。內政部委託研究。 謝美娥 1993《老人長期照護的相關論題》。台北:桂冠圖書公司。 釋聖嚴 1994 法鼓山禮儀環保實錄。台北:法鼓山文教基金會。 釋惠敏。釋果徹 1994《生命緣起觀》。臺北﹕法鼓文化出版公司。 釋惠敏 1997人間淨土與現代社會。《漢學通訊》No.63。台北:國家圖書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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