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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8 01:12:56瀏覽296|回應0|推薦8 | |
【新北法律顧問】- 你,沒有權力繼承遺產,什麼是剝奪繼承權 - 法律顧問 |離婚訴訟|智昶法律事務所 在父母的晚年照護中 如果有兒女未盡到照護的責任 或是將責任丟給他人對父母置之不理 難道父母離世時他還是可以分遺產嗎?
其實在台灣的法律中有所謂的不孝條款 也就是在符合某些情事下 是會喪失其繼承權的 而繼承權的喪失又可以分為 絕對失權、相對失權、表示失權 以下就來簡單講述有關喪失繼承權的規定與分別
1.絕對失權 絕對失權的意思是只要繼承人故意使被繼承人或是其他應繼承人致死或是未致死 並因此受刑宣告就會完全的喪失繼承權
2. 相對失權 相對喪失的意思是指當發生繼承人以詐欺、脅迫使被繼承人撤銷、變更遺囑或妨礙遺囑的撤回變更 以及偽造、湮滅、變造、隱匿 繼承遺囑時會喪失其繼承權 相對失權不同於絕對失權的地方是 當被繼承人原諒繼承人時 繼承權就不會喪失
3. 表示失權 表示失權是發生在對被繼承人有重大虐待或是污辱的情事 被繼承人表示不得繼承時便會失去繼承的權利 重大虐待與污辱是指對被繼承人的身體與精神造成痛苦 而施加毆打或是惡意不盡法律扶養義務 都是實務肯認的重大虐待或污辱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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