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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24 00:53:23瀏覽2046|回應0|推薦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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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貪污, 情色, 還有抄襲與誣告! 教授與研究生之間的關係聽說都是曖昧不明(不是那種男女的曖昧) 聽白道朋友說常見兩種曖昧: 1. 教授本身想要申請國科會計畫, 最方便的方式就是將已經畢業的學生論文改寫成計畫書送審, 而在校學生就幫學長姐的論文潤稿為計畫書, 順便領之前已經通過的研究助理費, 每月3000-5000NTD, 教授申請胃口也不大, 可能只有一年20-30萬, 但算算這報酬率真是.....愉快啊! 2. 教授"們"(注意喔! 是教授們們...)規定研究生要發表論文才能畢業(尤其是發表英文論文), 學生若是掛第二作者就點數折半或是不算! 但是!!!!但是!!!若是指導教授當第一作者例外!(這不是很荒謬嗎? 視同學生幫教授們賺取SCI或SSCI的點數!(有的學校還可以換不少大洋!!) 看來教授們的聰明才智果然非常人也! 老翁評語:要不就要學韓國的那位搞假資料搞到全世界都知道!論文上了Science不說, 還被當成曠世巨作!這樣才有架勢啊, 你要叫老翁我搞假研究搞到可以上Scince期刊, 不如殺了我吧~ ------------------------------- 抄襲學生報告 副教授誣告被判刑 2005/08/10 【記者鄭惠仁/台南報導】 中正大學法律研究所副教授游啟忠被控抄襲彭姓學生的報告並發表,已遭判決有罪,他不滿對方向教育部等單位投訴,控告學生及母親誣告、公然侮辱及誹謗,一審判決彭姓母子無罪,他提上訴,台南高分院駁回,且不得上訴。 彭姓學生87年間就讀中正大學歷史系時旁聽游啟忠的國際私法專題研究課,撰寫「亞航安諾德遺產案」的報告,89年上學期他選修游啟忠的課程,卻發現游啟忠在學校的法學集刊發表文章,內容與他的報告相同,而控告對方抄襲,案經嘉義地院判刑10個月、緩刑2年。 彭姓學生在官司訴訟中,要求調整課程,經法律研究所開會同意,由另一名教師廖蕙雯接續後續課程的教學,學期末廖蕙雯給73分,但成績交給游啟忠後,評定的分數是67分。母子進而向校方、國科會、教育部及多名立委投訴,除指游啟忠竄改分數,並檢舉抄襲他的著作,也質疑游啟忠向國科會詐財。 游啟忠控告兩人涉及誣告及加重誹謗,但嘉義地院判決無罪。 游啟忠上訴主張,彭姓學生因上課連續3次無法回答他詢問的問題,他委婉告訴班上同學,如未準備將不能及格。他為確保學生的受教權並避免外界對成績評斷的疑慮,同意由廖老師擔任剩餘課程教授和評分,經平均後為67分,孰料彭姓母子卻向教育部誣告他竄改分數。 彭姓學生否認誣告、誹謗、公然侮辱,他說是為了自身權益才向教育部及特定機關陳情,自始至終都沒有捏造事實。彭姓學生的母親表示,她只是不滿兒子在學校受委屈,陳情她的困難而已。 法官審理後認為,游啟忠涉及違反著作權法已遭嘉義地院判決有罪,認為母子兩人並沒有無誣告。 法官認為彭姓學生因誤解或不懂國科會申請流程,在調查時指游啟忠可能涉嫌詐欺取財,無公然侮辱或誹謗的之主觀意圖,駁回上訴。 【2005/08/10 聯合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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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