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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8 23:35:56瀏覽585|回應2|推薦9 | |
報載交大資工系為維持學生的學習成效,系務會議訂定比例淘汰制,要求核心必修課教師,每學期必須「當掉」15%學生,藉此警惕、激勵學生用功。 看到這則新聞,讓我想起每年為學校職員同事評定考績的頭痛經驗。七位同事平時工作量都很大,和鄰近的國立高中比較,我們這種縣級學校編制少得可憐,人少自然事多,而幾位同事平日也都盡心盡力,任勞任怨。但每年總是被要求必須有一或二人得評為乙等,也就是必須有一或二人領不到考績獎金。 想同事們辛苦打拚一整年,以每個人的工作態度,服務績效,實在沒有評為乙等的理由。要決定哪一位同事來接受這不合理的待遇,心中都覺得不忍、不平!第一年參與考績評議時,我提出質疑:明明大家都那麼認真,為什麼不能全部評列甲等?負責人事業務的同仁無奈的表示,有明文規定就是有固定的比例,不能百分之百甲等。 天啊!原來中華民國的法令認為一個單位裡每一個人克盡職責,盡心盡力是違反規定的!非得有人表現不佳才算合法?如果每個人都很認真盡責,憑什麼一定要有人被犠牲,被評為乙等?對一個盡忠職守,努力工作的員工來說,領不到考績獎金是一回事,被莫名其妙評為乙等,卻是莫大的屈辱!對工作團隊士氣打擊之大莫此為甚! 成功的企業莫不強調其工作團隊裡每個人都是一等一的,都是最優秀的。而我們的政府卻不願讓所屬機關的員工全部有優異的表現!每年的考績評議,總叫人心裡掙扎難過,忿忿不平! 如今看到交大資工系的所謂「比例淘汰制」,雖然事不關己,卻也暗自搖頭,難以接受。 肯定校方管控學生學習成果,警惕學生用功的苦心,但是無法認同必當15%的規定。學生學得不好,理所當然該被當掉,好讓他們有重新修習的機會。該當而不當,是縱容、鄉愿;但是如果所有學生都學有所成,都考得理想的成績,那麼為什麼還有百分之十五的人必須被當掉?不該當而硬當,是無理、殘酷! 難道交大資工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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