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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房 財政部擬以房產周轉次數加重稅率
2010/12/10 08:13:13瀏覽152|回應0|推薦0

打房

財政部擬以房產周轉次數加重稅率

貧富差距嚴重,國人買屋自住難上加難,財政部擬從修改稅制著手。資料照片:王鼎鈞/攝
新頭殼newtalk 2010.12.09 王常和/綜合報導

貧富差距日益嚴重,房價飆漲難息,立法院今(9)日決議,要求財政部在一個月內提出「針對周轉次數、加重稅率或採累進稅率之作法」以遏止房價不合理飆漲現象;同時研議恢復開徵空地稅,而財政府也將修改相關法令遏止房價飆漲。

財政部長李述德今天到立院就「改善所得分配不公,縮短貧富差距」問題提出專案報告並備詢。

李述德表示,為縮小貧富差距,財政部將推動強化各項租稅措施改革,首先將研議修正「土地稅法」第17條,合理規範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要件,增列「已成年的直系親屬及其配偶亦以一處為限」;並研議廢止有關暫停徵空地稅的適用。

目前規定是,持有多棟房屋者,可以用已成年直系親屬分別設籍的方式,達到多屋同享0.2%自用住宅用地優惠地價稅率。未來將限制凡是已成年的直系親屬、夫妻必須同處設籍,即只能享有1處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不能再分設2處,未成年子女也須與父母同處設籍。

在房屋稅方面,李述德說,為縮短與市價差距,財政部擬將房屋評定現值從3年調整一次,改成每年調整一次,並就高價房屋採分級課稅,同時也不排除按地段調整房屋現值。

現行房屋稅都是按使用用途,採單一稅率課徵。未來將改成按房屋價格高低分級課稅,促使住宅用房屋稅率從現行1.2%最高可達到1.8%。

李述德說,內政部也正研擬修正「平均地權條例」,針對房價異常波動地區,增訂縮短公告土地現值的調整期間等規定。

現行辦法是,過去不動產在1年內移轉,土地公告現值沒有調整,導致土地漲價利益形同免稅。未來將就1年內移轉的房屋及土地權利移轉交易,比照銷售稅制,在交易時按交易價格加課一定比率的特別稅。
( 時事評論財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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