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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櫻花[特大法官]顏面掃地
2009/10/16 21:30:14瀏覽1067|回應2|推薦8

報載:大法官解釋認為,台北地院在接辦扁案審理時,是由前、後案件的法官,經斟酌有無「合併審理的必要」時,主動協商決定是否併案,在協商不成時,後案承審的法官周占春,有權簽請審核小組議決解決,法院院長及審核小組都不能主動或單獨決定。

台北地院當時接手後案的周占春法官,在去年12月18日,以前後案二案屬相牽連案件,主動簽會由蔡守訓併案審理,因蔡守訓不同意併辦,去年12月25日,周占春因此簽請法院的審核小組議決,由地院五人庭長會議後,依法院分案要點規定,最後決議將扁案交給蔡守訓審理。

大法官解釋理由並指出,台北地院的分案要點,是經法院組織法及法官會議的授權,針對法院案件的分配,依事先訂定的一般抽象規定,屬於合理必要的補充規範,與憲法保障人民訴訟權的意旨相符,並未違背。

士林地方法院洪櫻花法官之前宣布A扁審判[自始無效],司院大法官竟敢違反地方法院特大法官的懿旨,做出[違線裁判],紅櫻花特大法官應該發動雲林[鄉親]討回公道,並將地方法院牌銜改掛[美國軍政府派駐台灣軍事法庭士林地方法院]自行重新審判A扁,並當庭釋放,完成A扁交付的任務!

( 時事評論人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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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虎二壘手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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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動鄉親是要的
2009/10/18 05:15
但應該是發動“彰化”的鄉親
麻辣上匠(wenhin) 於 2009-10-18 08:50 回覆:

因為我曾聽說她家有[特殊]背景,所以很自然就想到[雲林],又不曉得甚麼選舉有聽某候選人說[雲林是黑道的故鄉],所以就造成[竹竿道菜刀]了,謝謝[海哥]的指正,感恩ㄜ!


Roy100
等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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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射顏了吧!!!
2009/10/17 01:08

口爆看妳還能不能亂講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