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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95.【體育政策】全國運動會的金牌是榮耀?還是獎金?
2019/10/25 09:15:21瀏覽2809|回應0|推薦24


 

獻給臺北市民的榮耀!

臺北市選手在108年全國運動會榮獲84面金牌、68面銀牌及77面銅牌,蟬連總冠軍,並獲總統獎。

感謝所有選手、教練、領隊、輔導委員、團本部同仁、運動協會的辛勞,以及市府同仁、議會同仁與市民朋友的支持!

我們會持續努力,追求卓越!

   以上是台北市體育局長在自己臉書公開發表的文章,渠等非常恭喜台北市於剛落幕的全運會,蟬連總冠軍,並獲總統獎,並肯定該體育局的「努力」。但筆者身為體育評論人,心有戚戚焉,如鯁在喉,不吐不快。(報告局長,我倆同為體大人、師大人,但我是對事不對人,請諒解了!)

    首先,全運會獲獎數,和人口數成正相關,全國金牌數前五名,就是五都,其得金牌數如下:台北(84)、新北(59)、桃園(45,主辦)、台中(55)、高雄(46),五都合計得289塊金牌,占總金牌數402塊金牌的72%,其他17個縣市的金牌數,加起來只占28%,有的縣市還0金哪,當然這些縣市人口都很少。

    金牌數也和各縣市發放獎金額度,也有很大的關聯性,六都最後一名是台南(20),這和台南市沒發將金很有關;再以台北市為例,每一面金牌,即頒獎金40萬元,之後兩年每個月再給2萬元,合計一面金牌88萬元,其他縣市,也是都有發獎金(台南除外),但差很大,偏鄉縣,僅15~25萬元一面金牌,雖然選手轉戶籍會受兩年內不得出賽限制,但獎金差這麼大,犧牲一次全運會不參加,還是很值得,所以有「遠見」的選手,會早早把戶籍遷到台北市或其他獎金高的縣市。

    全運會的選手,幾乎都是學生身份,培養選手的事情,落在各級學校,現役選手大多就讀高中及大學,有的所屬的學校負責訓練,少部分是自費訓練(如自己到道館、球館練的),而全運會是以全國22個縣市為單位,組隊出賽,各縣市政府在培育選手,實在沒有著力點,只能制定獎勵辦法發優勝獎金,算是幫助選手沒有辦法的辦法,實在不忍苛責,但問題是獎金各縣市又差麼大,而教練只有記功,沒有獎金,(說是教練很難界定是誰或多少教練,)所以會衍生個別待遇、士氣低落,以及養成選手只為錢看的外在、現實動機,逐漸消失的榮耀感及自我奮鬥的高尚動機等等問題,偏離了教育的本質。

    好了,我沒有特別的對策,也沒有反對發獎金給優勝選手,只是覺得還有未得獎的99%選手、教練及學校,他們也苦練、付出好幾年了,地方父母官是不是在教育及體育的立場,在平常就該多多關心、幫助他們。最重要還是中央落實國家體育政策,讓國家體育強起來,不要整天都忙著選舉的口水戰,正事不幹,煩死了!

 

作者:翁志成2019-10-24

 

 

(本篇收錄到本館「體育政策」專欄,歡迎繼續點閱體育政策相關評論)

(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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