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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投文化英文導覽社」組織章程 (修訂日期:2015/12/14)
2016/02/29 14:29:12瀏覽342|回應1|推薦0

台北市北投社區大學「北投文化英文導覽社」

組織章程 

(修訂日期:2015/12/14)

 

第一章:總則
  一、本組織章程依據『台北市北投社區大學成立自組社

團實施辦法』辦理。

二、社團名稱:北投文化英文導覽社。

 

第二章:宗旨
  一、探討北投文化,瞭解其歷史背景,培養英語導覽人員。

二、經由互相激勵,討論廣泛議題,促進資訊交流,成為北投社大內以英語交談之社團。

三、公共性服務為,協助北投文化基金會, 北投社區大學等公部門、執行北投區域的中英文導覽。

 

第三章 社團活動要點

一、  利用台北市北投社區大學之會議室或教室,每週聚會  一次,每次兩小時三十分鐘,加強英語表達能力,充實北投文化認知,同時以英語演練導覽。

二、  不定期到景點現場做實地導覽練習,加強實力,讓外

賓享受高品質的文化之旅。

三、  參與其他北投文化中英文導覽相關活動。

                        

第四章 社團組織與職掌

一、組織

()本社團團員為長年制, 加入後即為常年會員, 201510

    13日以前加入者為當然會員, 之後加入者須在北投社大參加

    過課程並領有學員證者。

()依照職務性質,設置下列職掌:

社長、教育副社長、公關副社長、活動組長、

總務財務長。

二、各職掌內容

      社長:負責規劃、推展社團之各項活動。

      公關副社長:負責對外接洽與公共關係。

      教育副社長:負責主導提升社員英文表達能力。

      活動組長:規劃聚會活動。

總務財務組長︰管理社團庶務及財務。


第五章:社長任期與各職掌人員的產生

一、  社長由全體社員選舉產生,任期一年。

二、  每年第十二月改選,連選得連任。

三、  其他各職掌負責人由社長提名擔任。

四、  社長在任職期間他去時, 由教育副社長暫代至全體會員辦理改選。

 

第六章 加入會員條件

  一、有英文聽說寫能力, 並經過社長或教育副社長面談認可者。

  二、繳入會費1,000元。

 

第七章 社團經費規劃與運用
一、活動經費團員每學期開學時繳交班費,收費基準

依實際情況定之。

   二、如導覽需要時,社員將依照公平分派方式接受任務。

五、  對外導覽有收入時,一半繳交社團做為基金用,另一半可做為個人收入。對外收費導覽,不可私人行動,但對個人親友或其他人士免費導覽時,不在此限。

 

第八章 組織章程修改

   一、每年十二月由全體會員審閱,需要時得修訂之。

   二、無異議時,次年續用。

 

第九章 附則
一、本組織章程,經大會通過後實施,並呈報北投社大核

 備。

二、本組織章程若有未竟事宜,得依社大社團組織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 知識學習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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