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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29 14:29:12瀏覽342|回應1|推薦0 | |
台北市北投社區大學「北投文化英文導覽社」 組織章程 (修訂日期:2015/12/14) 第一章:總則 團實施辦法』辦理。 二、社團名稱:北投文化英文導覽社。 第二章:宗旨 二、經由互相激勵,討論廣泛議題,促進資訊交流,成為北投社大內以英語交談之社團。 三、公共性服務為,協助北投文化基金會, 北投社區大學等公部門、執行北投區域的中英文導覽。 第三章 社團活動要點 一、 利用台北市北投社區大學之會議室或教室,每週聚會 一次,每次兩小時三十分鐘,加強英語表達能力,充實北投文化認知,同時以英語演練導覽。 二、 不定期到景點現場做實地導覽練習,加強實力,讓外 賓享受高品質的文化之旅。 三、 參與其他北投文化中英文導覽相關活動。
第四章 社團組織與職掌 一、組織 (一)本社團團員為長年制, 加入後即為常年會員, 2015年10月 13日以前加入者為當然會員, 之後加入者須在北投社大參加 過課程並領有學員證者。 (二)依照職務性質,設置下列職掌: 社長、教育副社長、公關副社長、活動組長、 總務財務長。 二、各職掌內容 社長:負責規劃、推展社團之各項活動。 公關副社長:負責對外接洽與公共關係。 教育副社長:負責主導提升社員英文表達能力。 活動組長:規劃聚會活動。 總務財務組長︰管理社團庶務及財務。
一、 社長由全體社員選舉產生,任期一年。 二、 每年第十二月改選,連選得連任。 三、 其他各職掌負責人由社長提名擔任。 四、 社長在任職期間他去時, 由教育副社長暫代至全體會員辦理改選。 第六章 加入會員條件 一、有英文聽說寫能力, 並經過社長或教育副社長面談認可者。 二、繳入會費1,000元。 第七章 社團經費規劃與運用 依實際情況定之。 二、如導覽需要時,社員將依照公平分派方式接受任務。 五、 對外導覽有收入時,一半繳交社團做為基金用,另一半可做為個人收入。對外收費導覽,不可私人行動,但對個人親友或其他人士免費導覽時,不在此限。 第八章 組織章程修改 一、每年十二月由全體會員審閱,需要時得修訂之。 二、無異議時,次年續用。 第九章 附則 備。 二、本組織章程若有未竟事宜,得依社大社團組織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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