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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15 01:46:11瀏覽2116|回應0|推薦0 | |
耀日藍天 4-5
4-5 「噯,
王耀點了點頭,被關在門外,卻很感激。 「小杰一定對你說了很難聽的話吧?這孩子就是這樣,每次都要摔瓦破罐的,弄得傷人傷己才肯罷休。我很高興你沒有放棄。」藍爸爸拍了拍王耀的肩,這孩子長的好,陽光又健壯的,當他兒婿還真是夠格的。「好了,你快走吧,不能再說了,一會兒小杰又要生我氣的。」 王耀謝過了他,然後才轉身到齊天去問胡瀅的住址。 「王耀,阿杰話都說絕了,這麼任性你還要他?」齊御天見了王耀便搖頭。 「邵青雲明明不會做菜,做出來的菜會讓一整桌子的人都拉肚子,可你不只放任她做菜,還自己吃的津津有味,這麼嚇人你還要她,那是為什麼?」王耀笑,反問他。 「嗯,你說的好,衝著這話,我把胡瀅的住址給你,不過,那女人可沒我家那個好應付。」當然是因為愛了。不愛,誰吃的下那一桌子黑呼呼的菜?齊御天很滿意的笑了。 王耀的話,他很喜歡,因為這表示王耀真的很在乎藍郁杰,因為愛。 「別忘了身上多帶點現金再過去。」走前,齊御天似笑非笑的提點王耀。 王耀幾經轉折才找到了胡瀅的住處,那小街、小巷、小樓加上沒有門牌號碼的曲折沒有難倒王耀,不過胡瀅還真是一點也沒有對他客氣,當著王耀的面,她把大門碰的一聲甩了回去。 王耀不死心,猛按電鈴,按了有半小時胡瀅才第二度來開門。 「姓王的,你有病是不是?我家的電不用錢阿!」胡瀅氣沖沖的,開門後就把手伸了出去,擺明了要錢。 王耀愣了下,對著胡瀅的手看了許久。 「看什麼?錢啊!我的電鈴耗電的,快賠償我的損失。」胡瀅把手勾了勾,王耀掏出鈔票,翻動,一張、兩張......,直到王耀數了了五千元之後她才滿意的笑了笑。「算你識相。天哥跟我打過電話了,要問阿杰的事情可以,不過你要付我諮商費,我的時間很寶貴,每秒鐘幾千元上下的,不付錢我沒時間陪你耗。」 「付,我付。」王耀忙點頭,隨即便跟著胡瀅進屋去。 「雷蒙,是阿杰的第一個男朋友。」胡瀅一點也不浪費時間,直接就切入重點,王耀在沙發上專注的聽著,生怕漏掉一個字。「事情發生在他們交往的第二年......」 藍郁杰小時候其實隱隱知道自己不喜歡女人,但是直到十六歲那年遇見了雷蒙,他才確定自己真的是個同性戀。 雷蒙,就是帶他走進那個圈子的人。 當年的雷蒙又高又帥,在伸展台上,耀眼而閃亮,幾乎是第一眼,藍郁杰便和他墜入了愛河。 十六歲的藍郁杰純潔乾淨的像一張白紙,在他還不知道怎麼自慰的時候,雷蒙便教會了他做愛。 雷蒙大藍郁杰足足有十二歲,他技術嫺熟經驗也豐富,很懂得怎麼給藍郁杰帶來高潮,藍郁杰很快的便愛上了這件事,幾乎沒有一次兩人膩在一起不是瘋狂的在做愛的。 雷蒙是模特兒。 模特兒這個職業的發展很時限,尤其男模,若是沒有站在頂峰,很快的就會被時局所淘汰,雷蒙二十九歲的時候在伸展台上遇到了瓶頸,那時他們交往了一年多。 雷蒙的壓力,藍郁杰年少不懂,兩人見了面除了做愛,便是口角。 長期接不到工作,雷蒙面臨了人生的困境,最後只好回家去投靠家人,雷蒙的家人可以諒解,但是要他放棄gay這條路,好好的娶個女人回來度過餘生。 雷蒙結婚的前一個星期,藍郁杰才知道這件事情。 那時他年輕,不懂得雷蒙怎麼能這樣拋下他去結婚,於是他哭、他鬧、他纏著雷蒙要死要活。 「你說你愛我,你說你愛我的!你怎麼可以?怎麼能!」十七歲的藍郁杰對上二十九歲的雷蒙,藍郁杰有的只是眼淚和愛情,他不能接受。 「杰......我
「藉口!都是藉口!我不要聽!」藍郁杰大哭,粉粉的面頰哭得通紅,淚水滾滾直流。「你就是不愛我,以前說的那些話都是放屁!都是騙我的!雷蒙,你狠,我不會諒解你,一輩子都不原諒你!」 「你
「我不要、我不要,雷蒙,不要拋下我。」藍郁杰哭得抽抽噎噎,拉著胳膊可憐兮兮的對雷蒙示軟。「雷蒙,我愛你呀!你不要結婚好不好,不要結婚,不要......」 雷蒙抱著藍郁杰,只是落著淚,不答應。 「雷
越靠近婚禮的日子,藍郁杰吵的越兇,他不甘心,不願意放手。 十六歲,初戀,他覺得自己很愛很愛他、全世界只剩他,所以他一哭、二鬧,最後還揚言要自殺以死相逼。 婚禮的前一日,雷蒙跳樓了。 雷蒙一方面覺得對不起藍郁杰,是他把他帶上這條路的,他愧疚、他難以承受那些責難;另一方面,在家人殷殷期盼他走上正常人的路途下,雷蒙又無法再次傷害他最親愛的家人。 巨大的壓力逼的他喘不過氣來,所以雷蒙選擇了一條不歸路,讓他兩邊都可以不用選擇。 雷蒙從十五樓跳下去,粉身碎骨,當場就嚥了氣。 對現在的藍郁杰而言,那已經是十年前的事情了,可是他心裡卻一直過不去。 雷蒙的死,是他一輩子帶著的愧疚和陰影,是他年少輕狂害死的一條人命,藍郁杰從那之後,便再也不願意去談任何一場戀愛。 這是他對自己的懲罰。 他不配,像他這種人,這種殺人兇手,他不配得到任何一個人的愛情,不配得到幸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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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連載小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