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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12/07 16:22:42瀏覽278|回應0|推薦0 | |
在香港設立分公司註意事項:
1、分公司名稱:分公司取名相對自由,可以以如集團、控股、雜誌社、出版社、協會、研究所、中心、學院、公司、促進會等字眼結尾,其取名的靈活性遠遠大於有限公司及無限公司,但中文不能以“有限公司”結尾,英文不能以“LIMITED”結尾。
2、性質:分公司性質為非獨立性的無限公司,分公司的所有權歸屬於總公司。 3、經營範圍:分公司的經營範圍須與總公司的壹致或者相似。 4、註冊香港公司條件:必須擁有壹家香港總公司,提供總公司的商業登記證,確定總公司的經營範圍。 5、註冊公司流程:填寫委托書>>簽署協議>>交付款項>>簽署文件>>立即送到香港政府辦理>>3-5個工作日完成>>交結成品。 6、報稅:分公司的報稅納入總公司。香港公司沒有營業稅,納稅是按公司純利潤交納(有限公司16.5%;無限公司15%)。 7、發票和印章:香港公司的發票不是由稅務局統壹印制,是由公司董事會根據公司的業務性質印制發行的;發票收據及其它單據要加蓋公司章,並由負責人簽署後方為有效;印章可按實際需要定做。 8、服務內容:稅務局商業登記證;公司鋼印、原子印章、簽字章各壹枚;提供香港公司註冊地址、電話、傳真。 在香港設立分公司的好處:
1、便於經營,財務會計制度的要求也比較簡單; 2、承擔成本費用可能要比子公司節省; 3、分公司不是獨立法人,只有流轉稅在所在地繳納,利潤由總公司合並納稅。在經營初期,分公司往往出現虧損,但其虧損可以沖抵總公司的利潤,減輕稅收負擔; 4、分公司交付給總公司的利潤通常不必繳納預提稅; 5、分公司與總公司之間的資本轉移,因不涉及所有權變動,不必負擔稅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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