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份的時候,辦公室有一些風波, 嚴格來說,這個風波應該在4月份的時候就該結束了, 但其實,很多狀況、很多情緒,還在持續發酵中。
我願意相信,工作上的專業,工作該有的態度, 應該跟私人的「格調」分開。 但我們畢竟不如西方人,在這方面有比較清楚的分別。 所以我們總以「私人」的觀點,評斷一個人的工作。 因為在私人的情感上對某一個人不信任, 就造成我們在工作上對那個人也不信任。
「沒有過不去的事情,只有過不去的心情」。
我其實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執意」什麼? 對於不愉快的事情,我覺得過了就算的原因, 不見得是變得多成熟。 而是人生太短了,我想放過自己,過得舒服一點, 不想一直數落著同樣的事情,在不斷的怨懟中打轉。
我也認清了,我們永遠沒法改變別人。 因為我們連要改變自己都好難。
「正因為人改變不了自己,所以需要神。」 第一次聽到人家這樣跟我說的時候, 我會覺得這個人在傳教。 也許,我們都需要神, 但我真的覺得,改變別人,還不如先改變自己。
過去的憾事發生了,要珍惜安康的現在, 但願不再每件事都以指責立場不同的人來當做結論。
愛其實是....饒恕得罪我的人、包容和我想法立場不同的人。 也許我可以理直氣壯的說:這並不包括那個惡意又惡劣的人。 不過,我真的想讓事情跟情緒過去, 因為那個人真的這麼糟, 我不想因為他、因為這樣,搞得跟他格調一樣。
加油了,我自己! 加油了,在工作、生活、感情上有不愉快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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