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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10 22:47:59瀏覽192|回應0|推薦5 | |
昨天去了警察局。 因為cable 被偷的事,朋友提醒我要去備案。 這可是我第一次在美國走進警察局。之前在community meeting時,聽到警員的報告,覺得這兒的警察管的事還真不少。如果居民出門度假,還可以請他們到家巡邏。 於是帶著好印象和觀光的心情,上了警察局。 進門後,一條長走道,走道末端是完全隔離的一道櫃台。還得按鈴等人前來櫃台服務。說完我要備案,警員要走了我的身份證件。等了一會兒,旁邊的門開了,請我進去一個小房間(房間兩側有門,一邊通往裡面辦公室,一邊就是開向外面等候的者道,其實是個過道,但沒有窗,門一關上,我覺得是我被偵訊)。 警員開始問我要報什麼案。說完後,他說既然我沒親眼看到鄰居的cable 在我的jack裡,他無法備案。還加上一句,他做警察的十年四個月裡,第一次有人來報案有人偷cable service. 這就是我在美國第一次去警察局的感想。十分不符我之前的好印象。 想想,台灣的警察局好像setting還親民一點。沒有一副怕被人搶的樣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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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休閒生活|旅人手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