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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20 07:59:52瀏覽44|回應0|推薦0 | |
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七條第9款1.股東會決議日:104/11/26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蔡哲雄董事彭邵齡董事邱福枝獨立董事陳棠獨立董事陳順天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董事蔡哲雄:國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務董事董事彭邵齡:漢來國際飯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漢神名店百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揚國際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國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董事邱福枝:皇普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獨立董事陳棠:如興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獨立董事陳順天:皇翔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安茂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4/11/26~107/11/25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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