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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於11到18歲的文學獎
2012/09/12 00:41:14瀏覽594|回應0|推薦13
■目的
培養海內外華文地區青少年文學創作人才,鼓勵適合青少年之青春小說創作,推動青少年小說閱讀風氣。
■徵選類別

適合11至18歲兒童青少年閱讀的中篇小說,以原創作品為限。
題材不拘,主題正面,具啟發性;形式創新,文字生動,富藝術性和可讀性。

作品篇幅以五至六萬字為宜,不得超過六萬字。
■獎勵辦法
首獎一名,獎牌一座,獎金新台幣貳拾萬元。
評審獎一名,獎牌一座,獎金新台幣拾萬元。
佳作若干名,獎牌一座,獎金新台幣伍萬元。
■參選限制
1.限以中文寫作。
2.海內外華人均可參加,參加作品每人以一篇為限。
3.參選作品以尚未發表(含網路)或出版者為限。

■注意事項
1.作品須打字,字級12級,細明體,以A4紙張列印編頁,裝訂成冊,並附上影本五份及光碟一片(限以純文字檔或word處理)。手寫稿恕不受理。請自留底稿,恕不退件。
2.參選者請務必完整填寫報名表(參考附件一)(請黏貼身份證正反面影本或護照正面影本)及同意書正本一份(參考附件二)(請簽名或蓋章)以信封裝袋密封,作品本身請勿書寫姓名等資料。資料不足、規格不符者恕不予受理。
3.參選作品不得有抄襲、翻譯等情事,如經發現屬實,除取消資格,追回獎金外,一切法律責任自負。
4.得獎者作品主辦單位有優先出版權,以紙本及電子書同步出版,出版合約另訂。如不同意本公司獨家出版者,則視為自動放棄獲獎權利。

■出版權與推廣活動
1.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有優先出版權,含紙本書及電子書EP同步發行。
2.獲獎作品的出版合約另訂,得獎作品自紙本書發行第2001冊起算版稅。
3.獲獎者需參加由本公司安排之相關活動,如「秀威青少年文學獎徵選」頒獎儀式和推廣青少年文學閱讀活動等。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予隨時修訂並公布)

■徵稿時間
1.本獎項每年舉辦一次。
2.本屆徵選活動自民國一○一年七月五日公布,十二月五日起開始收件,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截止(郵戳為憑)。
3.參加作品請列印五份,並附word檔光碟,以掛號郵寄至「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76巷65號1樓」,秀威資訊林小姐收,信封上須註明「參加秀威青少年文學獎」。洽詢電話:(02)2796-3638分機132

■評選與揭曉
1.應徵作品經彌封後,即日進行評選,評選辦法由評選委員會訂定。如作品未達水準,評選委員得決議部分獎項從缺。
2.得獎名單揭曉:民國一○二年三月底,刊登於PChome Online網路家庭官方網站秀威資訊官網國家網路書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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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w5667&aid=6844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