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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7 10:31:35瀏覽13|回應0|推薦0 | |
有關於人類的法律,能允許某個自然人,可以擁有一塊土地的主權,且有權力對這塊土地,做任何的處理或規範,如:"私人土地,禁止進入"。這就讓人感到大惑不解。 想想看,人只不過是一個小小的年輕生物,憑哪一點可以有資格來"擁有"比他年長了億萬倍的土地? 人類居然還可以透過買賣,或禁止的方式,來執行或阻礙,這塊土地,在自然演化的過程中,應該有的發展。 每想到這一點,就讓我無法理解。 我的看法是:"人類太過於自大了,對於地球來說,人類是欠修理的熊孩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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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