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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26 18:21:42瀏覽199|回應0|推薦2 | ||||||||||||
一場正規的球賽, 有選手, 有裁判, 有觀眾. 最重要的是, 有固定的遊戲規則. 打籃球不可用腳踢, 足球不可以用手抓. 總統大選也是一場競賽, 中選會是主辦兼裁判, 候選人是球員選手, 選民是觀眾,主辦單位有權審核選手的資格, 有權公平公正的維護比賽的規則, 以利比賽順利進行; 不應偏袒任何一方. 現在比賽正進行得如火如荼的時候, 突有球員質疑對方選手資格有問題. 請問是誰有權力, 有義務出面解決問題? 當然是主辦單位中選會. 觀眾和選民是最後的仲裁者; 看的不僅是勝負, 更要看雙方的運動道德與精神, 也要看裁判執法的公正性; 否則一場沒有遊戲規則, 沒有運動精神, 沒有公平裁判的濫仗, 遲早會看到球場, 堆滿了可樂果皮紙屑和垃圾.
........延續 Fl/34 報導...... 比賽進入最後三分鐘, 比數50比30, B 隊 (Blue 簡稱 B) 暫時領先二十分的時候, B 隊 2號射手又兵臨籃下, 就要再得分之際, G 隊 (Green 簡稱 G) 一號球員 (G1) 突然賞了" B2"一個拐子. 差一點就人仰馬翻的一剎那, B2 一個扭腰, 雙手一跩, 球神奇的在籃框繞了三圈, 沒有入網. 裁判視若無睹, 只見 G1 撿起球來拼命往回傳, 得了兩分. B2 的球迷大喊裁判不公. G1 的支持者也不甘示弱的向 B2 的球迷開汽水, 頓時噓聲叫罵聲四起.....可樂果皮垃圾齊飛........... 裁判眼見勢態嚴重, 正在召集裁判會議, 要徹查 B2 的 DNA . 看他是不是有資格代表 B 隊參加這一場比賽..........
.............Fl 34 & 47 ..............追蹤報導............ 裁判會議陷入膠著之際, 突然 G1 暴料說, B2 在 Hong Kong 出生, 感覺起來 B2 應該有大不列顛血統. 如果他說他沒有的話, 請他拿出證明, 否則, 他怕什麼? 躲什麼? G1 又說 B2 曾經在美國 NBA 球場露過面. G1 以此推斷 B2 一定是美籍職業球員. 如果 B2 否認的話, 他應該拿出證明說他不是, 否則的話, 他的誠信就有問題.. 裁判們現在正在商量, 最後是否會強制抽 B2 的血去驗 DNA?? 請大家注意後續發展...... ......比賽結果如何? 三二二揭曉, 敬請拭目以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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